主要内容:首先介绍了TOD片区划定的步骤和标准,然后对TOD片区按照公交服务水平定义为主中心、次中心和组团中心三种类型并分别从概念、选址标准、最低密度标准、最低土地配额四个人方面进行了详述;最后对基于“小街区”尺度的TOD土地使用标准进行了总结。
为了能够从以公交为导向的片区中提取并开发出一个可持续的城市模式,不仅需要一种新的土地使用策略和城市设计方法,还需要构建全新的交通网络,而不能再照搬大街区加单一土地使用的模式。新的规划方法涉及以下四个步骤:

A. 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根据土地使用类型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来制定潜在的公交先导区。
以住宅和高密度商业为主的旧区改造区域、新城部分区域和新兴增长区域,可被划定为潜在的TOD片区。如果这些区域还具备高容量的地区性公交网络,并且满足一下土地使用标准,则应进一步划定TOD片区。
TOD土地使用标准:一般来说,具有中高密度的住宅、商业、办公、服务和零售业。其中包括所有的R类、B类用途和相似用途,通常不包括M、W、S、U、G、和E类用途。
TOD公交标准:至少有BRT区域干线公交服务或者至少一个地铁站,典型情况下,一个TOD片区将包含一个区域性公交线路和几条次级区域性接驳公交线网。
TOD距离标准:主要公交站点周边600米范围内的土地。800米范围之外的土地可以有选择性的纳入,以利于整合同类型土地用途且无宽马路或者开阔区域分隔的土地。
TOD边界标准:可延伸至有清晰边缘的开阔地和自然景观,非步行导向型用途的地块,高速公路或者主干路
密度要求:每公顷土地上平均包含200个居住人口和就业岗位。
交通系统要求:达到“城市格网”的要求或者同等水平。
面积要求:最少120hm2。
B. 中心区域的三种类型
重要公交站点400-600米范围内的区域应该根据公交系统的运量进行规划,运量越高则密度和服务混合度越高,在TOD片区内部直接临近站点的区域,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密度、混合度的“中心”类型,按照公交服务水平定义为:主中心、次中心和组团中心。
类型 |
定义 |
选址标准 |
最低密度标准 |
最低土地配额 |
主中心 |
密度最高的商业区域,功能混合,作为区域性就业、零售和民事文化中心,具有类型多样的高密度住房。 |
位于两条或者以上地铁线的换乘站点或者大型BRT枢纽方圆600m范围内 |
就业密度(岗位/hm2) =200; 居住人口密度(人 / hm2)=400 |
公园10%;市政5% |
次中心 |
高密度的混合使用片区,作为次区域就业、零售和市政、文化中心,具有类型多样的中高密度住房 |
位于区域性公交站点方圆400m以内的区域,公交站点应该是几条本地公交线路的枢纽 |
就业密度(岗位/hm2) =150; 居住人口密度(人 / hm2)=300 |
公园10%;市政5% |
组团 中心 |
高密度的住房区域,具有零售、市政和开阔地服务设施。具有中高层建筑物。 |
位于一个区域性公交站点附近 |
就业密度(岗位/hm2) =50; 居住人口密度(人 / hm2)=150 |
公园10%;市政5% |
TOD除了这些“中心”之外的区域,主要有中等密度的住宅建筑及其配套服务构成,例如店铺、学校、公园和市政活动中心。完整的TOD片区必须达到总体密度要求,即最低总体密度高于城市平均水平。
C. 基于“小街区”和混合使用的区划
在优化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和划分了TOD片区及其中心区域之后,就要对每个TOD片区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首先就要更为细致的规划一个新的街道网络,在确定了“城市格网”交通模式之后再“小街区”层面上,而不是典型的超大街区层面上进行土地使用规划。新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满足中心区域最低密度要求。
“小街区”路网设计标准:街区尺度边长100-200m;过境道路间隔中心区至少250m;道路红线宽度,公交走廊最大40m,干路不超过40m、二分路30m、支路最大20米;街道容量,单向或者双向混行道路最多6条机动车车道;街道密度每平方公里至少50个路口。
密格网街区中,任意两点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从而减少了步行时间
1). “小街区”设计标准
“小街区”核心是设计目标包括:
土地混合使用,并在街道两侧尽可能多的增添零售商铺以增强街道活力、巩固步行交通,强化步行安全性。
在街区内部混合搭配不同尺度、外形和高度的建筑以增强街区的个性,同时为居民提供更多住房选择。
遵从建筑朝南布局和日照要求。
提供街区内部庭院
巧妙布置高层和底层建筑并在提高地块开发强度和营造人性化尺度方面取得平衡。
“居住性”或者“商业性”小街区都可以包括各种配套服务,也可以在一个建筑内实现居住用途到商业用途的垂直过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面积和形状一般都有差别,但这并不影响土地使用和城市设计标准的普适性。
2). “小街区”的城市设计与土地使用标准
建筑限高:为城市形态和天际线提供多样性,恰当布置高层建筑避免视线和日照遮挡。规范中建筑高度以层数计算而并非绝对数值。住宅建筑最小楼层高度为3m,最大高度为4.5m;商业建筑最低楼层高度为4m,最大不超过6m,酒店宾馆最小值为3m,最大不超过4.5m,底层零售商铺最小值为5m。“小街区”捏建筑高度不能低于两层,最高建筑高度有建筑限高和日照间距两者决定。
总容积率:创造开放强度上的多样性,最大总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场结构、地下结构、阳台以及顶层机械设备。
沿街商业容积率范围:确保街道及人行道两侧建筑底层配备使用而有生趣的功能。开发商可以选择不使用沿街商业容积率最大值,但必须满足沿街商业容积率最小值。
建筑密度与绿化率:确保每个街区拥有足够的开发空间,底线空间地面部分必须作为社区开放空间,景观、休闲娱乐或者交通之用,不可作为停车场用途,地面停车场只能站总用地的10%,其它停车需求通过地下停车场解决。
临街面覆盖率:确保每条街道两侧都有建筑来界定步行空间,同时为行人提供便捷可达的服务设施,营造活跃的生活氛围。临街建筑面宽总和与临街面地块红线长度的比值即为临街面覆盖率,临街的建筑底层不能是停车库,除非在临街一面配备有零售商业。
沿街建筑后退:为确保连续活跃的街道便捷,沿街建筑必须邻近人行道布置,具体后退数值由底层功能确定。建议的距离分别是:底层为居住功能的退3-5m,办公为功能退1-3m,零售商业功能退0-2m。一定的后退自由度可以产生丰富多变的临街界面。
日照间距:为住宅建筑单元提供日照。
塔楼建筑最大板楼面积:对于住宅塔楼,50m以上的最大平均楼层面积不应该大于600m2,对于商业建筑,最大平均楼层面积应该小于2000m2。塔楼的位置比较灵活,建议布局在街角。
主要步行出入口:必须通向地块所临的重要公共空间或者街道。
最大停车比例:位于地面的开放空间和庭院,推荐普遍设置地下停车场。标准规定的停车比例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地块内的停车需求,另一方面是为了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停车厂的入口应该尽量设置在辅路或者单行道上,并举例交叉口20米以上,宽度在50米以上的道路禁止设置停车场出入口。所有临近公共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的停车场必须在临公共空间一面的首次设置最小进深为6米的商业空间。
每个小街区都可以包含各种配套服务,这些配套服务土地利用类别遵循全国通用的典型土地分类标准,此外对每种用途有四种潜在的要求形式:基本用途、允许使用、不允许使用、仅第一层允许使用和有条件使用。允许使用的用P标示,有条件使用的用C标示,必须经过城市规划部门审批、仅第一层使用的用G 标示,一层以上允许使用要用数字指定。不允许使用的用N标示。这些规定是为了加强街边空间的使用,增加人行道的活跃度、安全度、便捷度和生命力。
开发矩阵表:

小街区土地使用兼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