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双11已经变成了一个购物狂欢节,卓一知识产权注意到,在前几天刚刚过去的双11中,预售的“套路”似乎是广大朋友吐槽最多的。小卓在经过几日的观察发现,以“买买买”著称的“双11”,今年用“预售”的方式打开了消费者的钱包。
对于预售的方式,小卓发现,不少商家都在使用支付定金的形式,来促进消费。但是,小卓也发现,预售活动的“定金不退”问题,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质疑。

卓一知识产权梳理多家电商平台的定金规定后发现,几乎所有商家的预售规则基本是让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然后在双11当天支付尾款,最后于双11之后发货。这些规则大多数消费者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在支付“定金”还是“订金”的问题上,很多消费者感到很迷茫。小卓看到,今年的商家有的标注的是支付“定金”,有的标注的是支付“订金”,一字之差,在法律效力上完全不同。
其实在小卓看来,预售商品交付定金是有必要的。因为预售期间,消费者下单的随意性太强,这样就会对商家没有了保障。但是,定金一定要合理并且适度。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一般被认为是预付款,对合同的履行没有明确的惩罚。如果消费者支付了10元订金,当未来解除合同的时候,卖家应返还金额;同样,卖家如果不履约,只需退还订金,不用承担其他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与“订金”的相关知识,希望今后消费者们可以擦亮眼睛,防止跌入到卖家的套路之中。现如今,当今世界的竞争主要是知识的竞争,不管是买家还是消费者,都希望设置一定的“套路”,因此,小卓提醒大家一定要打起精神。如果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问题,卓一知识产权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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