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次依法运用先行判决方式,对原告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下称瓦莱奥公司)与被告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富可公司)、陈某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侵权事实部分作出先行判决,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5月15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侵权事实部分先行判决的基础上,对该案件的损害赔偿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赔偿原告瓦莱奥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700万元。

瓦莱奥公司系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的发明专利权人。该公司发现三被告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雨刮器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故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万元。
2019年1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侵权事实部分先行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瓦莱奥公司享有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判令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立即停止对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犯。判决后,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提起上诉。
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审理该案侵权损害赔偿部分。

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该案审理中,瓦莱奥公司主张依据两公司侵权获利的方式计算赔偿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法院根据查明的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在天猫网站自营销售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在京东网站销售侵权产品的评价数量,综合考虑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率、涉案专利在产品中的贡献率以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宣传的规模及产品的出口售价、出口利润情况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综上,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赔偿原告瓦莱奥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对公证费、翻译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100万元予以支持。

卓一慧众关注疫情下中小企业的发展,已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号召,守疫情规则,打赢疫情战,全体伙伴共同奋斗,持续开展在岗、在线,为客户服务,创造更多价值,深耕品质,融合进取,通过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疫情下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服务,就找卓一慧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