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起假冒“乐高”案让不少人入狱,该案的主犯李某某甚至被处以9000万元的罚金。也许有人会疑惑:“罚金就有9000万,那他仿制乐高到底挣了多少啊?”据上海三中院表示,该案的犯罪数额达到了3.3亿元!
不愧被媒体称为特大知产侵权案件,3亿确实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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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捋一捋这个案件
乐高,是积木的代名词。在乐高的积木里,我们似乎能找到无限可能。不仅是孩子,大人们也经常沉浸在乐高中无法自拔,毕竟,它真的无所不能。

乐高公司创办于丹麦,至今已有80年的发展历史。商标“ LEGO”来自丹麦语(“LEg GOdt”),意为玩得快乐。乐高确实会让人玩得快乐,但它对大多数人来说,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贵。
一盒普通款的乐高,基本上要500左右,贵的乐高甚至需要三四千。这让不少人对乐高望而却步。
这也让某些人产生了山寨的想法。只要降低成本,仿制的乐高肯定会吸引不少人的!
因此,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乐拼”的积木。但这个“乐拼”,卖的却是非法生产的“乐高”积木。

仿制“乐高”玩具价格仅为原版的1/14,多款商品一个月销量过百。
2015年至2019年4月间,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李某某指使多人,购买乐高玩具,通过拆解研究、电脑建模、复制图纸、委托他人开制模具,设立玩具生产厂,复制了乐高公司47个系列663款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销售。
2019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在李某某租赁的厂房内查获用于复制乐高玩具各种模具、零配件、包装盒、说明书等物品。
警方查获的盗版“乐高”玩具生产模具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乐拼公司的玩具、图册与乐高公司的玩具、图册均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
乐高玩具(左)与乐拼玩具(右)对比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乐高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
该案犯罪数额达到3.3亿余元,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属特别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判定主犯李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对于山寨产品侵权的问题,很多人并没有太过重视。不少人怀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正版告上法庭。直到最后锒铛入狱才发现,侵权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不管是商标还是著作权侵权,侵权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比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而情节严重的,甚至要面临刑事处罚,最高甚至会面临7年的有期徒刑。
因此,赚钱要有道,不能踩法律的红线。此外,我们也需要继续普及关于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从而警示那些不良商家。

—卓 一 慧 众—
卓一慧众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公司于2015年5月组建成立并在北京运营,于2016年在江苏成立运营中心,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创立至今累计服务2000多家客户.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众多上市集团及企业提供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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