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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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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周五下午16时,格派集团开展了2021年度第四期格派大讲堂,本次课堂主题是:婚姻法律知识分享,主讲人是来自格派集团法务部萌萌,赶紧和小派一起去听课吧!

本期主题:婚姻法律知识分享
上海格派集团课堂现场图
课堂进行时
硬核婚姻法律知识
婚姻自由-《民法典》第1046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财产情况-《民法典》第1066条第1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债务共担-《民法典》从正面更加清晰的确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原则:(1)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2)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讨论沸腾中
硬核Q&A
Q:出轨是否直接导致净身出户?
A:其实,出轨一方一定会直接必然的导致净身出户是我们很多人的一个误区,因为目前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仅因出轨导致离婚而没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对方应该不分财产净身出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协议有忠诚条款,约定双方如果有一方出轨的,财产就直接无偿赠与无过错方是可以导致过错方净身出户,但这个协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而且平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等等。
Q:离婚冷静期限制婚姻自由?
A:《民法典》第1077条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自由是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具体表现,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针对的仅是协议离婚,非诉讼离婚,并没有限制婚姻自由。
课堂ing
上海格派集团课堂现场图
除了以上内容,本期大讲堂还讨论了其他相关婚姻法律的问题,课程现场十分活跃。格派大讲堂除了行业干活知识,也会开展一些趣味生活课堂,不止有料,也有趣!欢迎大家多多关注与参与,下期更精彩。
文字:Joey
图片:Joey
编辑:Joey
审核: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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