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8妇女节。
在这个特别的节日,祝广大女性朋友们:
节日快乐!
活出自己,活出精彩!
不畏艰难,成就非凡!

同时,在这个重大的节日里,卓一慧众知产还是想借助节日,做一个小小的商标普法,那就是:“妇女节”这样的节日词语能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
话不多说,我们先上案例。
经查,确实有公司申请过“妇女节”这个商标:


且唯一一条商标申报的结果是:驳回。
看来,纯节日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审查结果是不容乐观的。
商标其实是一种无形资产,真正的好商标,必须承载的是优质商品。而绝不能为了将自己的商品销售出去,而完全依赖一个“好商标”!
同时妇女节等传统节日是人所共知的节日,属于一种公用领域,将节日名称注册为一个企业的商标,这是不公平的。
而且将节日名注册为商标,让大家对节日和商品之间产生混淆,给公众造成麻烦,显然不妥。
这下你就知道这类词语的商标为什么会被商标局驳回了吧,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切记要避开此类词语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