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厚爱传递给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全区统一安排,拟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
军队转业干部;
2
退役士兵;
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
复员军人;
6
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
残疾军人;
8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采集方法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按照街道(镇)统一安排,户籍在天华社区辖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集中申报地点设在:天华社区,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联系电话:85579019。
四、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身份证;
户口本;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立功受奖证件;
一张两寸的照片及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具体要求,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直接关系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天华社区
2018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