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全文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关于文化和旅游在乡村振兴中应发挥的作用,一号文件在“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指出:
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
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出台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
保护特色民族村寨。
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扩大乡村振兴投入。
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
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启动“神农英才”计划。
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鼓励地方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
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鼓励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务实管用活动。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素材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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