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301关税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b)条,正式启动对60个国家和地区的301关税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官网公告
本次调查聚焦于相关经济体是否因未能有效实施并执行进口强迫劳动商品禁令,而存在不合理或歧视性行为、政策与做法,并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
美国将依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有关国家加征301关税。
受调查的60个主要贸易伙伴名单
1. 阿尔及利亚 2. 安哥拉 3. 阿根廷 4. 澳大利亚 5. 巴哈马 6. 巴林 7. 孟加拉国 8. 巴西 9. 柬埔寨 10. 加拿大 11. 智利 12. 中国大陆 13. 哥伦比亚 14. 哥斯达黎加 15. 多米尼加共和国 16. 厄瓜多尔 17. 埃及 18. 萨尔瓦多 19. 欧盟 20. 危地马拉 21. 圭亚那 22. 洪都拉斯 23. 中国香港 24. 印度 25. 印度尼西亚 26. 伊拉克 27. 以色列 28. 日本 29. 约旦 30. 哈萨克斯坦 31. 科威特 32. 利比亚 33. 马来西亚 34. 墨西哥 35. 摩洛哥 36. 新西兰 37. 尼加拉瓜 38. 尼日利亚 39. 挪威 40. 阿曼 41. 巴基斯坦 42. 秘鲁 43. 菲律宾 44. 卡塔尔 45. 俄罗斯 46. 沙特阿拉伯 47. 新加坡 48. 南非 49. 韩国 50. 斯里兰卡 51. 瑞士 52. 中国台湾 53. 泰国 54.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55. 土耳其 56.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57. 英国 58. 乌拉圭 59. 委内瑞拉 60. 越南
USTR指出,尽管国际社会普遍反对强迫劳动,但各国政府在禁止强迫劳动商品进口方面仍缺乏有效执行。长期来看,美国工人与企业被迫与享有“人为成本优势”的外国生产者竞争。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表示,此次调查将评估外国政府是否采取充分措施禁止强迫劳动商品进口,并分析其未根除该问题对美国产业造成的实际影响。
USTR已就调查事宜与上述经济体展开磋商,并将于2026年4月28日举行听证会。书面意见、听证申请及证词摘要须于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
另启动制造业结构性产能过剩专项调查
美东时间2026年3月11日,USTR发布通知,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16个经济体在制造业领域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发起新调查,旨在重新施加关税压力。
被调查经济体包括:中国、欧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韩国、越南、中国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印度。
该项调查可能于2026年5月前后,对其中部分经济体——包括中国、欧盟、印度、日本、韩国和墨西哥——加征新关税。
关键时间节点
- 调查启动:2026年3月11日
- 开放意见提交平台:2026年3月17日
- 书面意见及听证申请截止:2026年4月15日
- 公开听证会:2026年5月5日–8日
- 听证后反驳意见提交截止:听证会结束后7日内
此外,USTR已于3月12日启动另一项覆盖60多个国家的301调查,重点审查其是否禁止进口强迫劳动商品。
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美国可针对不合理、歧视性或损害美国商业利益的外国行为采取行动。第302(b)条规定,USTR有权自行发起调查。本次调查已获跨机构第301条委员会建议,并经相关咨询委员会审议后启动。
调查启动后,USTR须与涉事经济体开展磋商。目前已向以下16个经济体提出磋商请求:中国、欧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韩国、越南、中国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印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