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报道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东兴市的东兴健龙养殖有限公司的养殖基地看到,波光粼粼的养殖池旁,工作人员正在为下个月鱼苗的正式投放做养殖尾水处理工作。健龙公司位于金滩景区旁,与游客游玩的海滩相隔甚近,为保护当地旅游及生态环境,去年以来,该公司投资250多万元,进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建设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
“看,这几个池子就是基地养殖尾水处理设施,主要是通过‘三池两坝’过滤排放,养殖尾水经过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物净化池等多道环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该公司负责人黄琦指着几个相连的养殖池说。各池子的功能不同,通过层层关卡处理,可有效滤去水中悬浮物,处理后的养殖尾水可以再循环利用,生态和经济效益都很显著。目前,基地已完成标准化池塘改造100多亩,建设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11亩。
上述的两个养殖场只是防城港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防城港市积极推进规模连片海水养殖池塘尾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区域规模连片海水养殖场(100亩以上)具备尾水处理设施的有29个,占全市重点区域规模连片海水养殖面积45.86%,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7个,建成养殖尾水示范基地10家(其中自治区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1个),东兴市创建成为广西首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一、淡水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模式
(一)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
1、技术要点
对养殖水域进行科学规划,在池塘升级改造基础上(进排水分开),利用物理和生物生态的方法,采用“三池两坝”的工艺流程,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化处理,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工艺流程及处理要求:主要包括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原则上鼓励养殖用水循环使用或多级利用,对于需要排出养殖场的尾水水质应达到农业部《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中的标准或收纳水体接受标准。
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单元面积占比:尾水处理设施单元面积应根据养殖品种、养殖密度、产量、排水水力停留时间等因素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尾水治理设施单元包括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等,其总面积须达到养殖总面积的一定比例,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其设施面积建议要求如下:
(1)鳜、鲈、鳢等肉食性鱼类的尾水治理设施总面积不小于养殖总面积的8%;罗非鱼、四大家鱼及其它养殖品种的则不小于养殖总面积的6%。
(2)虾类的尾水治理设施总面积不小于养殖总面积的5%,蟹类的则不小于养殖总面积的3%。
(3)龟鳖类、鳗鲡的尾水治理设施总面积不小于养殖总面积的10%。
为达到尾水处理最佳效果,沉淀池与生态净化池面积应尽可能大,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的比例约为45:5:50。
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与设备:
生态沟渠:利用养殖区域内原有排水渠或周边河沟通过加宽和挖深等方式进行改造而成,宽度不小于3m,深度不小于1.5m,沟渠坡岸原则上不硬化,坡岸种植绿化植物,沟渠内设置浮床,种植水生植物,对养殖尾水进行初步处理。
沉淀池:沉淀池面积不小于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的45%,平均水深不低于2米,需要布水均匀,在沉淀池内设置“之”字型挡水设施,并在池中种植睡莲等浮叶植物,或布设生态浮床,稳定期植物覆盖面积不低于沉淀池的60%。
曝气池:曝气池面积占治理设施总面积的5%左右,水深不低于3米,曝气头设置密度不小于每3平方米1个,曝气头安装时应距离池底30厘米以上,罗茨风机功率配备不小于每100个曝气头3千瓦。通过曝气,增加水体中溶氧量,加快有机污染物氧化分解。
生态净化池:生态净化池面积占治理设施总面积的50%左右,主要利用不同营养层次的水生生物最大程度去除水体污染物。池内可种植沉水、挺水、浮叶等各类水生植物,以吸收净化水体中的氮、磷等营养盐(覆盖面积不小于生态净化池40%);可适当放养鲢、鳙、鲻鱼、贝类等滤食性水生动物。一般生态净化池底部种植沉水植物(苦草、轮叶黑藻、伊乐藻等)、浮叶植物(如睡莲),四周岸边种植挺水植物(茭白、美人蕉、鸢尾等),合理选择植物种类,分类搭配,保证四季均有植物生长(备注:严禁栽种水浮莲等入侵植物)。可安置喷泉式曝气设备。
苦草



茭白


过滤坝:采用空心砖或钢架结构搭建过滤坝外部结构,坝宽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6米,坝高应基本与塘埂持平。坝体中填充大小不一的滤料,可选择牡蛎壳、碎石、陶粒、棕片、活性炭、细沙、火山石等多孔吸附介质,可结合景观效果种植低矮景观植物,进一步滤去水体中悬浮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面积在50亩以上集中连片淡水池塘养殖模式。



(二)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
1、技术要点
该技术是在池塘建立人工水生态系统,利用内基质、植物和微生物等协同作用,经过物理和生物两重处理,达到去除或消减水中污染物的目的。人工湿地应用于养殖尾水处理,可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工艺流程及处理要求:主要包括生态沟渠→沉淀池→人工湿地(复合式人工湿地)→养殖池塘(外部水域)。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单元面积占比:人工湿地一般要求其总面积须达到所要治理的养殖总面积的10%以上。

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与设备:
生态沟渠:利用养殖区域内原有排水渠或周边河沟通过加宽和挖深等方式进行改造而成,宽度不小于3m,深度不小于1.5m,沟渠坡岸原则上不硬化,坡岸种植绿化植物,沟渠内设置浮床,种植水生植物,对养殖尾水进行初步处理。
沉淀池:尾水进入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平均水深不低于2米,需要布水均匀,在沉淀池内设置“之”字型挡水设施,并在池中布设生态浮床,态浮床上种植有能够吸收污染物的湿地植物,稳定期植物覆盖面积不低于沉淀池的60%。
复合式人工湿地:该区域水深为1.2米,内设置有生态浮床、高砾石层和低砾石层;生态浮床、高砾石层和低砾石层上均种植有湿地植物,砾石的粒径为10cm-15cm。污染物首先被生态浮床的植物吸收,再浮叶植物茎部表面的生物膜进行污染物的降解与反硝化去氮。该区水深1.2米,氧气含量高,发生硝化作用。当水进入高砾石层和低砾石层时,污染物除了会受到植物的吸收与砾石滤料的物理性过滤之外,还会进行反硝化作用;可采用多个进水单元进水,每个进水单元用隔墙隔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面积在50亩以上集中连片淡水池塘养殖模式。


来源:海洋与渔业杂志 等 整理:环保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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