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
2.
3.
■《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1
如涉及填埋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再生生产机制砂、环保砖等建筑材料:
2025年4月15日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归属于环境治理业,并在“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3项予以单独列出,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林漳,公众号:清合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用不用做环评?需不需要排污许可登记?
如仅涉及破碎且不排放废水:
如涉及矿山复绿回填利用建筑施工废弃物:
关于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的排污等级?
情况描述:
我公司是做建筑垃圾回收的,工艺为:一次破碎、一次筛分、二次破碎、二次筛分、水洗、脱水,产生机制砂跟石子。我的环评的行业类别为 C非金属废料和废屑加工处理,请问这样的工艺他属于什么排污许可级别?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日期:2021-08-09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建筑垃圾生产机制砂行业类别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建筑垃圾生产石子行业类别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039”。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机制砂)”为登记管理,“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039”(不含仅切割加工)为简化管理,故贵公司排污许可管理层级应为简化管理。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后如涉及资源再利用生产砂料、石料等建材:
建设项目如存在建筑垃圾固定式循环利用等工艺。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二十五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中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除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以外的)、建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的,按简化管理实行。
如仅涉及分拣、破碎且不排放废水:
建筑垃圾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工业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不符合名录中环境治理业重点管理条件,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的。
建筑垃圾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生活垃圾,因此不符合名录中环境卫生管理重点管理(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焚烧、填埋)、简化管理(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除焚烧、填埋以外的),日处理能力50 吨及以上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150 吨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和排污登记(日处理能力50 吨以下的城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能力150 吨以下的垃圾转运站)的条件。
一般建筑垃圾消纳建设项目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也并未单独列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于是,从保持环评类别与排污许可类别一致性的角度出发,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归属于“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93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含水洗工艺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简化管理,其他则进行登记管理。而在2025年4月15日之后,则应将其归属于“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则属于“本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其是否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及适用何种管理类别,则需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报生态环境部确定。
林漳,公众号:清合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用不用做环评?需不需要排污许可登记?
建筑垃圾消纳场是否需要申领排污许可?
情况描述:
建筑垃圾消纳场是否要进行排污许可申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建筑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废,无对应的排污许可申报类别,是否不用申报排污许可?还是应根据何种类别进行排污许可申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日期:2022-08-05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建筑垃圾消纳场暂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1.
《可研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稳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
《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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