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验收原辅材料发生变动是否要重新做环评?
情况描述:
企业生产改性工程塑料,项目已验收。现在原辅材料需要增加滑石粉母粒、长玻璃纤维、短玻璃纤维,产品方案不变,生产工艺不变,是否重新需要做环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日期:2024-09-19
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应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53塑料制品业 292”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环评手续。
废气治理设施变化如何与排污许可证衔接?
情况描述:
领导您好!企业原喷塑产生的颗粒物与喷塑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15米高DA006排放,电泳与电泳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15米高DA007排放,现将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米高DA006排放,喷塑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与电泳及电泳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二级活性炭”合并处置后通过15米高DA007排放。
请问:企业有自查评估报告,根据上述变动,是否应纳入《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管理,并按改扩建项目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还是提交《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日期:2025-02-19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项目发生变动,不作为改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企业可通过编制变动影响分析报告,并变更排污许可证,完善相应环保手续。
项目验收后平面布局发生变化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情况描述:
你好,我们项目在验收后做了设备位置调整,将部分设备从厂房A搬到了厂房B,发生调整的设备涉及废气排放,仅涉及平面布置调整,不涉及设备变化,这种情况需要重新做环评吗?
江西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日期:2024-09-20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经认真研究,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执行时段的复函》(环评函〔2022〕91 号),建设项目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后发生调整的,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范畴。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后续发生调整应判定是否属于改建、扩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日期:2024-08-15
若项目设备不新增,规模不扩大,仅在厂区内对部分设备位置进行调整,且调整后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新增敏感目标,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不变,则该项目可按照苏环办〔2021〕122号文要求,编制验收后变动影响分析,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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