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生态环境部:关于广东环境厅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广东环境厅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保莞家
2021-06-16
1
导读:东莞怡美环保·水处理(环保莞家)权威发布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1〕2

东莞怡美环保·水处理(环保莞家)






权威发布


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21〕284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21〕4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名录》)根据养殖类型和养殖规模明确了“海水养殖”的环评类别要求。请示中提到的不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与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区别在于养殖池位于法定海岸线向陆一侧或是向海一侧,两者污染物排放类型基本一致,产生的环境影响相似。

  因此,同意你厅请示意见,不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执行《名录》中“海水养殖”的环评类别要求,养殖水面10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提水)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养殖水面1000亩以下1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提水)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部内抄送:法规司,海洋司。

联系我们

来源:生态环境部    整理:环保莞家

声明 |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行业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和知识产权等侵权问题,请与本号后台联系,即刻删除内容处理!点击“阅读原文”访问“怡美环保·水处理”官方网站,了解更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环保莞家
内容 632
粉丝 0
环保莞家
总阅读754
粉丝0
内容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