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切实发挥制度合力、提升源头预防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拟组织各地市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广东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方案2023.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21〕24号
☆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环环评〔2020〕65号
☆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环环评〔2023〕52号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一图读懂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粤办函〔2020〕44号
☆ 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粤环函〔2020〕108号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环函〔2021〕64号
☆ 广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办法 穗环规字〔2022〕3号、一图读懂《广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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