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验收工作组”的成员结构
请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 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
问:文中的“以及”是必须的意思吗,必须要有专业技术专家吗?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这一部分中任选其一二(或更多)再加上“专业技术专家等”这一部分,由这两部分人员来组成验收工作组?还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专业技术专家等”中任选其一二(或更多)也可?专业技术专家也是可选项之一吗?文中“以及”一词含义等同于“、”吗?鉴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人理解不一,烦请明确指导解答,谢谢!
生态环境部:
信箱文字回复原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中的专业技术专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属于并列关系。
2024-03-08
电话回复大致内容:
于2024年1月23日12时50,对来信人进行了电话答复。(注:回复电话010-84756769)
专业技术专家可有可无。验收工作组成员可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专业技术专家等中随便选用组成,范围和人数自定,不一定必有专家。
https://leadmail.mee.gov.cn/handlingStatus
2024-03-07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您好!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请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注:见上)
2024-01-02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生态环境部2017年11月22日印发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可以登陆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mee.gov.cn/searchnew/?searchword)。我局已于12月28日电话与您详细沟通,您表示知悉。
2024-01-03
另: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12月22、28日的电话沟通大致内容:如非重大项目或有重大变化的项目,验收工作组不一定必须要有“专业技术专家”参加,工作组成员的范围和人数自定。回复电话:0752-2167962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暂行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验收工作组成员是可以,不是必须。人员范围和人数均可以自定。
2023-12-25
咨询:“验收工作组”的组建办法
问:
某建设项目,所有进行建设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的手续、设施条件已具备,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正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验收监测并得到合规《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条件满足。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编制内容齐全的《验收报告》,其中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代表和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出具。请问:1、此建设项目整个验收工作是否有不合规的地方,验收工作组的组成情况是否不合规,其《验收报告》是否有效?2、验收工作组里是否一定要有为生态环境领域中级职称(或以上)或专家库专家的人员组成?人数是否有要求,一定要3名以上,5名左右?如果需要如此,是否有相关合法合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支持?以上问题请指导解答,谢谢。
回复: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 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2023-12-22
回复:
合规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包括三项内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2023-12-22
相关链接: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及典型案例解析》。咬文嚼字解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