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2021年11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czrl.mike-x.com/p67sq报名材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5-23198859,联系人:曾工;报名事项联系电话:0755-29941817,0755-23199291;联系人:伍先生,钟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由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要求届时将通过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短信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面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