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一批新规即将实施
将影响大岭山人的生活!
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22个电子警察11月份正式启用
东莞在全市范围新增了22个电子警察,这批电子警察厉害了:首次对驾车不礼让行人、滥用远光灯、违法鸣笛、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计划就在11月份正式启用!

据了解,抓拍不系安全带的电子警察还会抓拍开车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以及开车打电话的交通违法。
对于开车打电话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对于开车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
赶紧了解清楚电子警察位置,小心被罚哦!
电子警察位置如下:
| 序号 | 位置 | 方向数 | 抓拍违法行为 |
| 1 | 东莞大道-旗峰路口 | 1 |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
| 2 | 旗峰路潮汐车道(旗峰公园南门处) | 2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3 | 旗峰路潮汐车道(翠峰路红绿灯处) | 1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4 | 博厦桥路段(借道左转弯处) | 1 | 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 |
| 5 | 体育路-莞太路口(借道左转弯处) | 1 | 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 |
| 6 | 东城中路-东城路路口行人闯红灯 | 2 | 行人闯红灯 |
| 7 | 万江区莞穗路生益电子公司正门路段 | 2 | 不礼让行人 |
| 8 | 东城区罗沙路罗沙市场门口 | 1 | 不礼让行人 |
| 9 | 南城区宏图路石竹新花园门口 | 2 | 不礼让行人 |
| 10 | 环城路-圃元立交桥 | 1 | 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1 | 东城西路-东纵路路口 | 1 | 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2 | 南城区鸿福路-元美路路口 | 1 | 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3 | 东城区莞樟路-石井路路口 | 1 | 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4 | 莞城区东江大道-光明路路口 | 1 | 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5 | 东城区东城路世纪广场门口 | 2 | 市区违章鸣笛,不礼让行人,违章停车 |
| 16 | 东江大道-环城路桥底 | 2 | 环保限行,固定测速,滥用远光灯,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7 | 东莞大道-蛤地路口 | 2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8 | 东莞大道-西平路口 | 4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19 | 东莞大道-鸿福路口 | 4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20 | 环城路-八一路路段 | 1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环保限行,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21 | 环城路-环莞快速路段 | 1 | 违法切线,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环保限行,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 |
| 22 | 虎门大桥抓拍 | 2 | 违法切线,不按车道行驶,危化品车及10吨以上重型货车限行 |
东莞基础养老金提高到378元/人·月
补发款最快11月到账
从2018年1月1日起,东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350元/人·月提高到378元/人·月,比全省标准高出230元,惠及我市超过7万名老年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和村(社区)分担。
11月起,按“378元/人·月”的新标准发放2018年1至10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钱虽不多,但也够老友们喝两次早茶。
记得提醒身边的长辈哦!
东莞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出新规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市中小学校服选用的基本要求、采购管理、质量监管和惩处机制等方面内容。该《意见》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学生和家长自愿订制与购买
《意见》要求,我市中小学校服选用应采用制作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符合学生需求、注重经济适用和购买便利原则。其中,校服的订制与购买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
鼓励“一校一款” 做好校服质量监管
《意见》规定,全市各中小学校可采取公开招标和市场购买两种模式进行校服的采购管理。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的学校,应落实好公开招标、邀请展示、厂商说明、票选厂商、结果公示、存档备案几个环节。
与此同时,为体现校服的育人功能,以校服传承学校的教育精神和传统文化,《意见》鼓励各中小学实现“一校一款”的目标。
车辆购置税车购税电子化办税办证

自2018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在广东省(含深圳市)等省份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见附件),亦可自行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
二、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的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三、试点地区纳税人在2018年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四、试点地区纳税人在2018年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如需在2018年11月1日以后(含11月1日)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试点期间内在试点地区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纳税人,可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到非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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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东莞时间网、 广东税务
转自:文明大岭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