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热用户:
根据《珲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规定:热用户应在每年9月20日起至10月20日前,向所属热经营企业足额缴纳下一个采暖期的热费。热用户未按照本条规定期限缴纳热费的,热经营企业可以加收利息(按照国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请务必按时足额 缴纳热费,避免影响正常用热。
珲春市城辉供热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图解
1.使用微信识别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珲春市城辉供热有限公司”进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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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线上缴费”选择“供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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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选择分组”选择好后输入8位“用户卡号”点击“新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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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对房屋信息与缴费金额,确认后点击“缴费”,选择需要交费的银行卡后输入密码,缴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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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郎利军
复审:张有芳
终审:高 源
地址:建委桥东侧原住建局房地产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