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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
易发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教育警示片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连日来,东莞交警结合日常路查路检执勤工作,同步启动电子监控设备,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查处。
抓拍记录经审核无误的,交警部门通过向违法当事人发送短信提醒、口头教育、违法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置。通知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属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对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进行抓拍
针对的是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
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骑行
在车牌上动起了歪心思

涂改液,粘贴纸张,
能遮挡的东西都安排上!!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
针对的是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的是维护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东莞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
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触碰交通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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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