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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攻略!中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惠企政策看这篇推文就懂了!

全攻略!中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惠企政策看这篇推文就懂了! 德本潢涌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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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公积金方面

 1、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详询:人社分局,郭建波

电话:88815645,1331669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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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0﹞11号】


2、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详询:人社分局,郭建波

电话:88116302/1331669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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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明电〔2020〕9号】


3、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

详询:商务局,万惠芬

电话:88811726/137512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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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明电〔2020〕9号】


4、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存在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具体按国家及省规定执行。

详询:人社分局,郭建波

电话:88116302/1331669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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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2号】

5、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详询:住建局,廖觉亮

电话:88882299/1358081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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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0﹞11号】



 二、税费、电费方面

1、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详询:税务分局,袁致祥

电话:88813750/1361278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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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明电〔2020〕9号】


2、对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详询:税务分局,袁致祥

电话:88813750/1361278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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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2号】


3、对水乡功能区全部工商企业,按 2 月份的实际缴纳电费(扣除基本电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1 万元。

详询:水乡委,叶佩珊

电话:88089115/1732217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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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乡〔2020〕8 号】



三、租金减免方面

1、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

详询:国库支付中心,陈笑兰

电话:88819800/1362005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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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明电〔2020〕9号】


2、镇(街、园区)和所属企业的物业,对承租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协调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企业减半征收2个月租金。

详询:国库支付中心,陈笑兰

电话:88819800/1362005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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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2号】

【中府〔2020〕3号】



四、用工补贴方面

1、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员工,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

详询:人社分局,袁舒景

电话:88815945/1379016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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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1号】



2、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每招录一人补贴500元给予企业。

详询:人社分局,黎惠芳

电话:88815945/1599282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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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2020〕3号】



3、生产型工业企业在防疫期(2020年2月1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招录本地户籍人员的,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助。

详询:人社分局,廖杰文

电话:88815945/1353269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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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2020〕3号】


4、对湖北籍员工延迟返岗的生产型工业企业补贴,按照湖北籍员工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对生产型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补贴时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月29日。

详询:工信科局,吴淦斌

电话:88118879/1343451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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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2020〕3号】


五、进出口企业补助方面

1、疫情期间免费为企业提供涉外涉法涉诉问题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应对延期交货等违约风险。

详询:商务局,万惠芬

电话:88811726/137512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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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1号】


2、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保费资助从20%上调至最高5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详询:商务局,万惠芬
电话:88811726/137512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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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2号】


3、企业已计划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的,按已缴纳展位费的50%进行补助。

详询:商务局,万惠芬

电话:88811726/137512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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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2020〕3号】


4、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50%的补助。

详询:商务局,万惠芬

电话:88811726/137512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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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2020〕3号】



六、其他方面

1、对企业经批准以包专车、专列或专机的形式接回员工的,给予交通费三分之二补助;对重点企业核心员工和技术骨干,返程费用全额补助。

详询:人社分局,袁舒景

电话:88815945/1379016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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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0〕11号】


2、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境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补贴。在2020年度内,企业融资需担保公司担保的,按企业融资担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

详询:财政分局,莫银通

电话:88884455/137130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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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2020〕3号】


3、对水乡功能区重点企业(中堂80家)复工复产给予补贴。

①建立防疫隔离设施。按企业员工数分档补贴。1000人以下、1000-2000人、2000人以上每家分别1万、2万、3万。

②购买防疫物资。按企业员工数分档补贴。1000人以下、1000-2000人、2000人以上每家分别1万、2万、3万。

③交通补贴。2 月 29 日之前到岗的每人 200 元,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到岗的每人 100 元;企业通过包车方式接送员工返岗,2月 29 日之前到岗对包车费给予 50%的补贴,3 月 1 日至 3 月 15日到岗的包车费给予 25%的补贴。

④新招员工岗前培训补贴。对新招员工,2 月 29 日之前到岗的每人 100 元,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到岗的每人 50 元。

详询:水乡委,叶佩珊

电话:88089115/1732217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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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水乡〔2020〕8 号】


政策叠加。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可叠加享受。






消息来源 | 水乡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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