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No. : HRM-17S1204
致 To : 全体员工
由 Fr : 人力资源部
事项Subject : HRM-17S1204 关于员工特别推荐奖励计划的通告
为鼓励内部员工推荐,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一、凡成功推荐1人,则可获得特别激励奖金人民币800元,获取激励奖金的条件如下所示(全部符合):
1. 被推荐人成功通过面试,并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2. 被推荐人必须成功通过试用期,并在公司服务满3个月;
3. 推荐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内部推荐券副券给HR薪酬组李慧,分机:3816(提交内部推荐券副券的规定时间为:被推荐人报到后一周内,逾期视为放弃提供);
4. 该特别激励奖金发放时,内部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均须仍在职;
欢迎大家极力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人选前来公司面试。推荐过程中谨请提醒各求职者携带真实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笔,其具体职位要求如下:
职位1:生产操作员/品检员
年龄18岁以上;
初中或以上学历;
各方面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反应灵敏,能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
招聘时间&地点: 周一到周六 早上:8:30-10:00 HD 4号门岗
☆☆☆ 特别提示:
1.推荐人与被推荐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信息,将按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2.招聘人员将核查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关系,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推荐人激励奖金获得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以上奖金将与工资一同发放,且员工自己需承担相关个人所得税。
4.以下人员参与内部推荐,但不能申请该项奖金:
该职位的直属上司、其他直接参与该职位录用决定的部门主管或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以上成员,人力资源部招聘组成员;
已经离职的公司员工;
被推荐人为重新雇用员工;
在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招聘组即向推荐人和被推荐人明确说明为借调或推荐应聘到生产部或品质部以外的部门工作。
本次特别推荐计划有效期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03月31日止,内部推荐激励政策以内部推荐券为依据,并与公司其他政策同时执行生效,内部员工在有效期内推荐人员参加面试并报到的,均可享有激励奖金,以上通告内容若有与其他通告有冲突,均以此份通告为准。
若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招聘组以下人员:
推荐信息请联系:0769-83668268-8167,联系人:廖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