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小长假来了,生产部特别提醒大家以下几点:
本周由于清明放假,员工瑜伽课暂停一周。
所有员工注意清明期间的各项安全。
遇见危险时不要惊慌,请及时拨打110求助。
所有员工不得电话请假。
以下新闻转来自东莞时报
1、职工提取公积金每月限额提至1500元

从2016年4月1日起,租住东莞市住房的职工,每月提取限额大幅上调,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提取的时间间隔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临柜办理的每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对于提取条件,东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东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没有缴存时长要求),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只要在当月缴纳公积金后即可申请提取,不必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职工本人、配偶可分别计提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2、科目三考试增加191名考官,每天多考1200人

东莞驾考科目三路考项目积压较为严重,截止到2月29日,科目三路考待考人数20万余人,待考时间3个月以上近15万人,待考6个月以上的5万多人。
为了清理科目三路考积压问题,交警支队决定,再次增加考试员缓解科目三路考的积压问题,共增加191名考试员,平均每天多40名考官监考,预计每天能多考1200人。
此外,东莞交警将尽快实施互联网预约考试,避免考试名额在驾校手中二次分配,影响清理考试积压的成效。

自4月1日起,全国凡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将不必返回原籍。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根据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

据环保部与工信部公告,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始实施,直指专利纠纷案件中的举证难、赔偿低问题。新司法解释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
在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时,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侵权人需提供相关账簿、资料。否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4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将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4月8日起,我国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对其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行邮税的50元免税额度被取消,改为按一般贸易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率的70%予以征收;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来源:东莞时报、综合人民日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