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与大家密切相关,为让大家更全面了解医保相关信息,特收集整理如下,供家人们参考了解! 文末有惊喜哦^^

(一)桥头医疗门诊点信息
地址:桥头镇桥龙路400号
(邓屋广场斜对面)
咨询电话:83345547
开诊时间:上午 08:00-12:00
地址:桥头镇东太湖桥东路南七街路口
咨询电话:82829837
开诊时间:上午 08:00-11:30
邓屋、东太湖 社区卫生站停诊时间,可直接到桥头石水口社区服务中心就诊
地址:桥头镇桥光大道石水口段237号
咨询电话:83437069
开诊时间:08:00-23:00
特别提示:发烧、感冒、咳嗽、腹泻、及有喉咙不适等呼吸道症状,请直接到桥头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地址:桥头镇工业路43号
咨询电话:81037663 83341363
开诊时间:
普通门诊:08:00-12:00 14:30-17:30
急诊、发热门诊:24H开诊
例:东太湖变更到邓屋
--在新技上班,居住在邓屋附近的职工可选择
1、到人事服务处开具证明(3天有效);
2、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到邓屋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
4、当月25日前申请,次月生效,25日后申请,次次月生效。

(二)医疗保险就诊报销政策
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就医的,或办理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比例支付:
注: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75%。
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比例支付:
注: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75%。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实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参保人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在年度费用限额700元内,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比例支付:
注: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75%。
(三)生育保险登记、报销
生育保险登记
1、在职女职工:
①确诊怀孕后,到东莞市内定点医院门诊产科,按医生要求建档;
②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社保卡、母子保健手册,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③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在已办理生育就医的医院产检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
④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产检费用不予报销;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定点医院的产检费用不予报销。
2、在职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①配偶确诊怀孕后,需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
②男方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男方社保卡,预约前往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人社局医保/生育窗口办理生育登记;
③产检费用不予报销,只报销住院分娩费用。
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1、在职女职工:
①在东莞市内住院分娩,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
②在东莞市外、省外住院分娩,需在生育后,带齐下记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到公司盖公章),预约到人社局医保/生育窗口柜台申请报销(一年内有效);
③在东莞市外、省外住院分娩,已使用居民医保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不予报销。

2、在职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①配偶生育后,带齐下记相关资料预约到人社局医保/生育窗口柜台申请报销(一年内有效);
②住院分娩生育费用已使用居民医保结算的,不予报销。

在职女职工可享受,在生育后,带齐下记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到公司盖公章),预约到人社局医保/生育窗口柜台申请(一年内有效)。

(四)如何查询医保信息
微信公众号:东莞医保
1、微信公众号,搜索:东莞医保。
2、查询医保相关信息:
①左下角:医保服务→进入“小程序:粤医保”;
②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完成人脸验证;
③可查询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累计缴费月数;
④可下载个人参保证明、医保参保凭证。
3、无社保卡,门诊就诊可使用:电子医保码:
①右下角:医保凭证→激活电子凭证;
②点击:立即使用,即可生成实时二维码。
4、医保相关问题咨询:
①中间:走进医保→智能小E;
②根据指引操作,可随时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