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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阳之家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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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集团《全员安全责任制》一、目的: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安全生


集团《全员安全责任制》



一、目的:

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安全生产法》建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安全工作和应负的责任,确保“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坚持“一岗双责、失责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同时实现集团3.0版安全文化(自主管理)。全员协作,共同努力,自觉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技研新阳集团所属单位各级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责任。
三、集团所属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责任、职责:
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1、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1.1、法人代表(社长、集团安全委员会委员长):
3.1.1.1为集团安全发展最高领导,对集团安全发展负全面责任。
3.1.1.2、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改善、安全文化建设等提供全面保障。
3.1.1.3、要求集团各级管理干部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行业规范、政府安全工作精神、集团安全制度。
3.1.1.4、组织开展集团安全发展战略活动(高层安全会议、重大危险源治理、安全发展方向等决策)。
3.1.1.5、为集团安全发展建设中所发生的事故损失依法负完全责任!

3.1.2、集团董事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

3.1.2.1为集团安全发展最高领导,对集团安全发展负主体责任。

3.1.2.2、负责确认审核安全目标、计划、应急预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案。3.1.2.3、负责给予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劳动条件改善、安全文化建设等人力/物力支持。

3.1.2.4、给予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安全推进人员权责保障。

3.1.2.5、领导集团各级管理干部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行业规范、政府安全工作精神、集团安全制度。

3.1.2.6、参与集团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建设,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指导意见。

3.1.2.7、组织开展集团安全发展战略活动(高层安全会议、重大危险源治理、安全发展方向等决策)。

3.1.2.8、为集团安全发展建设中所发生的事故损失负主要责任!

3.1.3、子公司责任者(安全负责人):

3.1.3.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1.3.2、督促各级人员严格遵守落实法律法规、集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1.3.3保证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扎实落实(如:安全计划/目标/制度/会议/检查/总结/教育等活动)。

3.1.3.4保证本单位工艺变更、改建扩建、布局变更时必须严格按“三同时”进行。

3.1.3.5、主导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预防措施、作业环境的改善。

3.1.3.6、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彻底,对制度不落实、隐患未整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承担法律责任。

3.1.3.7、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严格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1.3.8、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分队”综合救援能力。

3.1.3.9、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给予资金、时间、人力、物力保障,给予推进权责保障。

3.1.3.10、对本单位因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安全投入不到位所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3.1.4、子公司业务责任者(安全管理人):

3.1.4.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直接管理者和推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1.4.2、督促本单位严格遵守落实法律法规、集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1.4.3组织主导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如:安全计划/目标/制度/会议/检查/总结/教育等活动)。

3.1.4.4参与本单位工艺变更、改建扩建、布局变更时审核把关,必须严格按“三同时”进行。

3.1.4.5、组织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预防措施、作业环境的改善。

3.1.4.6、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彻底,对提出隐患未整改或未及时整改的及安全职责、制度不落实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承担法律责任。

3.1.4.7、主导安全事故发生后抢救和善后工作,严格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1.4.8、负责单位应急管理机制修订,训练提升“应急救援分队”综合救援能力。

3.1.4.9、对本单位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所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3.1.5、部门责任者:

3.1.5.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1.5.2、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计划、安全管理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图并每季度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1.5.3、督导确认本单位安全工作按要求开展,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1.5.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1.5.5、保障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劳保防护、安全技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1.5.6、负责单位工艺变更、改建扩建、布局变更前后安全评估和审核。

3.1.5.7、主导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预防措施、作业环境的改善。

3.1.5.8、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彻底,对制度不落实、隐患未整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承担法律责任。

3.1.5.9、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严格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1.5.10、负责应急管理机制有效落实,保障“应急救援分队”任何时候有战斗力(1分钟内)。

3.1.5.11、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给予资金、时间、人力、物力保障,给予推进权责保障。

3.1.5.12、对本单位因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安全投入不到位所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2.1、区域业务责任者:
3.2.1.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直接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2.1.2、监督全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整改、各类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有效落实。
3.2.1.3、负责识别本区域、岗位危险源,负责隐患整改和隐患警示公示。
3.2.1.4、检查确认区域、岗位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教育指正及改善和报告
3.2.1.5、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完好性,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
3.2.1.6、负责检查确认本区域、岗位无人上班和下班/放假人员离开时水、电、气关闭,消除引火源。
3.2.1.7、主导和跟进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对子公司、集团通报的安全问题要亲自跟进和主导整改,不能整改的需要回复书面联络。
3.2.1.8、坚决执行集团、子公司、部门各项安全工作,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管理责任。
3.2.1.9、对本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技能欠缺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交流和培训。
3.2.1.10、因团队成员违规作业、违规指挥,未培训合格安排上岗、拆除屏蔽安全防护装置、破坏消防设施、堵塞安全通道所造成事故或致自己及他人伤害的负管理责任。

3.2.2、担当(技术职):
3.2.2.1、为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技术改进、设备使用/管理/维护直接责任者。
3.2.2.2、负责识别设施设备危险源,负责隐患整改和隐患警示公示。
3.2.2.3、负责设施设备隐患排查、防护装置测试、及运行异常改进,建立维护保养台账。
3.2.2.4、负责设施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与培训。
3.2.2.5、负责设施设备、线路、管道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测预评估,对隐患须立即整改。
3.2.2.6、电气线路、设施设备安全检查须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测试检查,至少每季度1次打开护盖彻底检查。
3.2.2.7、每天确认电气设施设备、线路、抽风系统的运行情况,避免电气系统带“病”( 过载、负荷、超低压、过热、感应装置失灵等 )运行。
3.2.2.8、因改扩建、增减设备、布局变更涉及到电改的,须报告动力评估可行性,未经评估OK严禁变动。
3.2.2.9、因设备设施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及彻底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求作业人员操作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已损坏所造成人员伤害的负管理责任。

3.2.3、担当(其他):
3.2.3.1、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直接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2.3.2、落实班组级员工安全教育和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未培训考核合格不安排上岗作业。
3.2.3.3、每日对本区域安全检查(作业员有无违规作业、未求穿戴防护用品、边作业边玩手机、嬉笑打闹、遮挡或堵塞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电气周边易燃物是否在1米以上,电源插头线路有无松动或破损等),发现后应立即处理和报告(有记录有改善)。
3.2.3.4、带领员工熟悉区域环境和应急程序(疏散逃生、初期火灾/工伤事故处置报告流程)。
3.2.3.5、跟进确认员工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每天都要做好本区域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3.2.3.6、及时将各类集团/单位发布的安全信息、案例等安全知识传达给每一位家人。
3.2.3.7、作业前应提示员工按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组织全员先排查有无安全隐患,时刻注意安全。
3.2.3.8、下班后检查和监督全员关闭岗位水、电、气、化学品是否按规范存放,消除一切火源。
3.2.3.9、每天确认电气设施、线路、抽风系统的运行情况,避免电气系统带“病”(过载、负荷、超低压、过热、感应装置失灵等)运行。
3.2.3.10、因本区域人员违规作业、违规指挥,拆除屏蔽防护装置、破坏消防设施、堵塞安全通道所造成事故或致自己及他人伤害的负管理责任。

3.2.4、TCC圈长/TCC安全专委:
3.2.4.1、负责传达集团、子公司、部门安全信息、案列、知识给TCC全员。
3.2.4.2、负责发现和报告TCC全员日常异常情绪、精神状态。
3.2.4.3、协助引导单位成员安全思想教育,全员重视安全,遵守安全规定。
3.2.4.4、负责监督提示全员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2.4.5、协助管理、安全推进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3.3.5、作业员/担当:
3.3.5.1、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安全知识学习,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5.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3.5.3、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穿戴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岗位区域人、机、物安全。
3.3.5.4、做好岗位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发现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3.3.5.5、熟悉岗位危险源与安全应急技能,熟悉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3.3.5.6、杜绝违章作业、劝阻或制止他人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3.3.5.7、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跟进整改结果。
3.3.5.8、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报告,并及时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3.3.5.9、下班后要关闭岗位/区域水、电、气,消除火源才能离开岗位。
3.3.5.10、因违规作业、拆除屏蔽安全装置、破坏消防设施、堵塞安全通道所造成事故或致自己及他人伤害的负直接责任。

3.3.6、工程小组(集团、子公司)负责人/担当:
3.3.6.1工程小组为本单位改建、扩建、工程管理主要责任单位/个人,为本单位工程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3.6.2、负责本单位工程申请、安全评估、监管、验收,严格按《建筑防火设计》及国家、行业和集团安全管理规范设计施工。
3.3.6.3、负责施工方安全资质审查、工程施工资质审查,工程材料产品安全审查和监管。
3.3.6.4、改建、扩建、新建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
3.3.6.5、工程凡涉及到安全方面,须与安全委员会进行沟通和报告得到评估合格后方可动工。
3.3.6.6、负责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以及负责外协施工单位安全培训,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规范进行工程管理和施工。
3.3.6.7、因未按国家法规、行业规范、集团要求施工所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故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3.3.7属地设备/制技职能管理责任者/担当:
3.3.7.1、设备职能为电气设备安全主要责任单位,为本单位设备安装、使用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3.7.2、负责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等级划分与等级管控。
3.3.7.3、负责电气设备安全维护保养、台账建立,及重大隐患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
3.3.7.4、负责电气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范》的编制、培训、监管。
3.3.7.5、每月组织对电气线路、发热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感应装置彻底检查和测试,形成检查记录表。
3.3.7.6、每天确认电气设施设备、线路、抽风系统的运行情况,避免电气系统带“病”(过载/负荷/超压/过热/感应装置失灵等)运行。

3.3.7.7、因改扩建、增减设备、布局变更涉及到电改的,须报告动力评估可行性,未经评估合格严禁变动。
3.3.7.8因履行安全职责和制度落实不到位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3.3.8动力安全小组管理责任者/担当:
3.3.8.1、动力为集团动力设施设备、电力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单位,为集团动力设施设备、电力安全负安全管理主导责任。
3.3.8.2、负责公司高、低压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仪表检测、对存在故障的电气设备、仪表进行维修/调校/安装/修理与保养,承担新增和技改电气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等安全管理。
3.3.8.3、负责处理动力各种电气类设备疑难问题,事故分析,组织抢修各种电气设备及系统故障。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低耗、高效。
3.3.8.4、检修、检查、维护项目中有不正常情况时必须组织有计划地抢修、检修及报告。
3.3.8.5、所辖设备及系统发生故障及需要抢修时必须有组织有纪律的实施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杜绝“三违”。
3.3.8.6、主导各现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的配电柜、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对有异常的做成《电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进确认整改效果。
3.3.8.7、负责各现场、工程用电安全的管理,评估与指导现场用电(改扩建、增减设备、布线等)情况。
3.3.8.8、对动力设备配电系统设施安全行业规范严格落实维护保养和检查,对超过年限的但仍然需要使用的,进行技术检测和评估,提出建议报告公司决策。
3.3.8.9、因未履行工作职责和隐患排查不到位或隐患整改不及时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3.3.9新络(IT)管理责任者/担当:
3.3.9.1、为电脑、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单位,为电脑、信息系统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
3.3.9.2、负责集团电脑安全使用及管理,无尘车间电脑及设备每3年组织拆开护盖,其他区域每1年进行1次拆开护盖清扫和检查。
3.3.9.3、对集团所属单位电脑下班后需要远程控制不能关闭的,统一制作标识,由部长级以上签字认可,同时为确保安全,长期使用的电脑、设施须制定安全措施(定期断电检查、保养等)。
3.3.9.4、因未按安全要求进行检查、维护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3.3.10采购负责人、担当:
3.3.10.1、采购的设备、产品、配件必须要其性能须符合国家规范合格产品,禁止采购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不安全的电气产品,确保资质齐全。
3.3.10.2、采购回的强电产品,相关职能在接受时须进行验收确认(CCC标志、合格证、检验报告、重要场所的设备需要使用阻燃材料等),确认设备性能的使用、安全装置是否达到标准。
3.3.10.3、采购电气设备应要求厂家来厂进行相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同时提供相关设备操作说明书等资料采购应与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
3.3.10.4、因违规购买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负监督管理责任:
3.4.1、安全推进(子公司、部门级):
3.4.1.1、负责子公司、部门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监管。
3.4.1.2、负责制定子公司、部门安全目标、计划、和组织策划各项安全活动。
3.4.1.3、负责修订和落实单位《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定,建立安全档案。
3.4.1.4、负责识别本单位危险源,消除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整改、警示标识标牌清晰)。
3.4.1.5、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会议/检查/竞赛/教育/总结/应急救援分队演练/交通执勤等活动。
3.4.1.6、监督和组织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再教育落实和2级/3级教材修订,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4.1.7、监督本单位/职能严格落实国家法规、行业规范、集团各项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
3.4.1.8、管控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特种作业/工程施工等安全监管,发现违规违纪和可能引发事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及教育批评。
3.4.1.9、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同时将事故报安全委员会和通报各单位。
3.4.1.10、负责落实和传达集团各项安全指示精神,监管本单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4.1.11、因安全监管不到位以及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监管责任!

3.4.2、安全推进(集团):

3.4.2.1、跟进监督集团、子公司安全目标、计划、和各项安全活动落实。

3.4.2.2、跟进监督各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定编制与修订。

3.4.2.3、组织识别各单位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跟进隐患整改、警示标识标牌设计张贴。

3.4.2.4、跟进监督各单位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竞赛/PK、安全教育等活动落实并总结。

3.4.2.5、跟进监督各单位/职能严格落实国家法规、行业规范、集团各项安全制度。

3.4.2.6、跟进监督确认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安全责任制履行和各级人员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3.4.2.7、管控集团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特种作业、工程施工等安全监管,发现违规违纪和可能引发事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及教育批评和处罚。

3.4.2.8、全力对应政府、客户、体系要求的各项工作,确保不符合项0件。

3.4.2.9、电气线路、发热设备安全检查每周须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测试检查,异常及时周知现场处理。

3.4.2.10、集团各区域消防设施系统管理、器材配置,确保24H保持正常运行。

3.4.2.11、因安全监管不到位以及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监管责任!

3.4.3、安全推进(集团安全主管):

3.4.3.1、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监管。

3.4.3.2、负责制定集团安全目标、计划、和组织策划各项安全活动。

3.4.3.3、负责依法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安全规定。

3.4.3.4、负责重大危险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3.4.3.5、负责收集国家法规、行业规范及政府安全工作精神对应。

3.4.3.6、监督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安全责任制履行和各级人员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3.4.3.7、监督各级单位/职能严格落实国家法规、行业规范、集团各项安全制度。

3.4.3.8、负责集团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安全文化3.0版(自主化)管理。

3.4.3.9、负责集团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及安全绩效管理。

3.4.3.10、建立健全集团、子公司级应急救援机制,抓好日常应急管理和训练,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3.4.3.11、负责组织主导事故救援、调查、处理、报告。

3.4.3.12、因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因安全策划不到位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监管责任!

应急救援保障责任:

3.5.1、集团义务消防队(保安队责任)
 3.5.1.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方针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5.1.2、严格队伍管理,确保消防队是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消防技术过硬的队伍。
3.5.1.3、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注重灭火技术训练,抓好防卸基础理论普及,提高业务素质和作战能力。
3.5.1.4、熟悉各区域平面和立体建筑结构,道路设施,水、电源、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布局;熟悉各区域物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
3.5.1.5、执勤备战、坚持24小时应急待命,收到火情后值班人员须在3分钟内,非值班人员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形成战斗力迅速展开救援,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在公安消防机构到来之前,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3.5.1.6、日常值班发现火情等其他异常,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认,并及时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5.1.7、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应服从专业人员指挥,严禁盲目施救和非专业救援而导致其他事故伤害。
3.5.1.8、建立健全动力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开展演练。

3.5.2、集团义务消防队(动力部责任)

3.5.2.1列入集团义务消防队编制,开展消防法规和业务学习,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3.5.2.2、严格队伍管理和训练,确保有组织、有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5.2.3、负责为火灾、电气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紧急断电/送电、临时供电).

3.5.2.4、熟悉各区域电源、水源布局,做到精准、快速应对。

3.5.2.5、收到火情后值班人员须在3分钟内,非值班人员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处理。

3.5.2 6、作为应急保障单位/个人手机须24H保持畅通。

3.5.2.7、24H保障应急保障设备、器材、工具齐全完好正常。

3.5.2.8、建立健全动力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开展演练。


3.5.3、子公司、部门级应急救援分队责任

3.5.3.1、全队成员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方针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5.3.2、总指挥、各组长应严格队伍管理,确保有组织、有纪律、听从指挥、技能过硬的队伍。

3.5.3.3、总指挥、各组长加强全队成员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和技术训练(火灾/触电/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自然灾害应急技能),抓好防卸基础理论普及,提高业务素质和临场作战能力。

3.5.3.4、全员熟悉本区域建筑结构/水/电源/消防器材布局和位置;熟悉本区域物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

3.5.3.5、全队任何成员收到和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分钟内到达现场形成战斗力迅速展开救援,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在公安消防机构到来之前,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3.5.3.6、24H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工具齐全完好正常。

3.5.3.7、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应服从专业人员指挥,严禁盲目施救和非专业救援而导致其他事故伤害。

3.5.3.8、建立健全动力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变更8H内完成修订更新,每月开展1次应急演练。


3.5.4、集团安全委员会应急救援保障责任

 3.5.4.1、编制、修订集团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整合升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政府备案。

3.5.4.2、组织和监督各级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各单位应急救援能力。

3.5.4.3、加强各类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和技术训练,抓好防卸基础理论普及,提高业务素质和临场作战能力。

3.5.4.4、负责协调和调配各职能/单位的有效救援力量。

3.5.4.5、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主导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报告。

3.5.4.6、24H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工具齐全,完好正常。

3.5.4.7、依法组织重大隐患的预防,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作。

3.5.4.8、组织执行国家政府部门、集团各项应急救援指示精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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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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