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安全生产法》建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安全工作和应负的责任,确保“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坚持“一岗双责、失责追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同时实现集团3.0版安全文化(自主管理)。全员协作,共同努力,自觉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发展。
3.1、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1.2、集团董事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
3.1.2.1、为集团安全发展最高领导,对集团安全发展负主体责任。
3.1.2.2、负责确认审核安全目标、计划、应急预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案。3.1.2.3、负责给予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劳动条件改善、安全文化建设等人力/物力支持。
3.1.2.4、给予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安全推进人员权责保障。
3.1.2.5、领导集团各级管理干部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行业规范、政府安全工作精神、集团安全制度。
3.1.2.6、参与集团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建设,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指导意见。
3.1.2.7、组织开展集团安全发展战略活动(高层安全会议、重大危险源治理、安全发展方向等决策)。
3.1.2.8、为集团安全发展建设中所发生的事故损失负主要责任!
3.1.3、子公司责任者(安全负责人):
3.1.3.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1.3.2、督促各级人员严格遵守落实法律法规、集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1.3.3、保证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扎实落实(如:安全计划/目标/制度/会议/检查/总结/教育等活动)。
3.1.3.4、保证本单位工艺变更、改建扩建、布局变更时必须严格按“三同时”进行。
3.1.3.5、主导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预防措施、作业环境的改善。
3.1.3.6、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彻底,对制度不落实、隐患未整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承担法律责任。
3.1.3.7、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严格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1.3.8、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分队”综合救援能力。
3.1.3.9、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给予资金、时间、人力、物力保障,给予推进权责保障。
3.1.3.10、对本单位因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安全投入不到位所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3.1.4、子公司业务责任者(安全管理人):
3.1.4.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直接管理者和推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1.4.2、督促本单位严格遵守落实法律法规、集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1.4.3、组织主导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如:安全计划/目标/制度/会议/检查/总结/教育等活动)。
3.1.4.4、参与本单位工艺变更、改建扩建、布局变更时审核把关,必须严格按“三同时”进行。
3.1.4.5、组织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预防措施、作业环境的改善。
3.1.4.6、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彻底,对提出隐患未整改或未及时整改的及安全职责、制度不落实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承担法律责任。
3.1.4.7、主导安全事故发生后抢救和善后工作,严格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1.4.8、负责单位应急管理机制修订,训练提升“应急救援分队”综合救援能力。
3.1.4.9、对本单位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所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3.1.5、部门责任者:
3.1.5.1、为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1.5.2、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计划、安全管理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图并每季度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1.5.3、督导确认本单位安全工作按要求开展,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1.5.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1.5.5、保障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劳保防护、安全技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1.5.6、负责单位工艺变更、改建扩建、布局变更前后安全评估和审核。
3.1.5.7、主导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安全预防措施、作业环境的改善。
3.1.5.8、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彻底,对制度不落实、隐患未整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承担法律责任。
3.1.5.9、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严格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3.1.5.10、负责应急管理机制有效落实,保障“应急救援分队”任何时候有战斗力(1分钟内)。
3.1.5.11、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给予资金、时间、人力、物力保障,给予推进权责保障。
3.1.5.12、对本单位因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安全投入不到位所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3.2.1、区域业务责任者:
3.3.5、作业员/担当:
3.4.1、安全推进(子公司、部门级):
3.4.2、安全推进(集团):
3.4.2.1、跟进监督集团、子公司安全目标、计划、和各项安全活动落实。
3.4.2.2、跟进监督各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定编制与修订。
3.4.2.3、组织识别各单位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跟进隐患整改、警示标识标牌设计张贴。
3.4.2.4、跟进监督各单位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竞赛/PK、安全教育等活动落实并总结。
3.4.2.5、跟进监督各单位/职能严格落实国家法规、行业规范、集团各项安全制度。
3.4.2.6、跟进监督确认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安全责任制履行和各级人员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3.4.2.7、管控集团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特种作业、工程施工等安全监管,发现违规违纪和可能引发事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及教育批评和处罚。
3.4.2.8、全力对应政府、客户、体系要求的各项工作,确保不符合项0件。
3.4.2.9、电气线路、发热设备安全检查每周须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测试检查,异常及时周知现场处理。
3.4.2.10、集团各区域消防设施系统管理、器材配置,确保24H保持正常运行。
3.4.2.11、因安全监管不到位以及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监管责任!
3.4.3、安全推进(集团安全主管):
3.4.3.1、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监管。
3.4.3.2、负责制定集团安全目标、计划、和组织策划各项安全活动。
3.4.3.3、负责依法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安全规定。
3.4.3.4、负责重大危险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3.4.3.5、负责收集国家法规、行业规范及政府安全工作精神对应。
3.4.3.6、监督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安全责任制履行和各级人员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3.4.3.7、监督各级单位/职能严格落实国家法规、行业规范、集团各项安全制度。
3.4.3.8、负责集团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安全文化3.0版(自主化)管理。
3.4.3.9、负责集团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及安全绩效管理。
3.4.3.10、建立健全集团、子公司级应急救援机制,抓好日常应急管理和训练,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3.4.3.11、负责组织主导事故救援、调查、处理、报告。
3.4.3.12、因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因安全策划不到位造成事故损失的负监管责任!

3.5.2、集团义务消防队(动力部责任):
3.5.2.1、列入集团义务消防队编制,开展消防法规和业务学习,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3.5.2.2、严格队伍管理和训练,确保有组织、有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5.2.3、负责为火灾、电气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紧急断电/送电、临时供电).
3.5.2.4、熟悉各区域电源、水源布局,做到精准、快速应对。
3.5.2.5、收到火情后值班人员须在3分钟内,非值班人员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处理。
3.5.2 6、作为应急保障单位/个人手机须24H保持畅通。
3.5.2.7、24H保障应急保障设备、器材、工具齐全完好正常。
3.5.2.8、建立健全动力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开展演练。
3.5.3、子公司、部门级应急救援分队责任:
3.5.3.1、全队成员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方针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5.3.2、总指挥、各组长应严格队伍管理,确保有组织、有纪律、听从指挥、技能过硬的队伍。
3.5.3.3、总指挥、各组长加强全队成员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和技术训练(火灾/触电/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自然灾害应急技能),抓好防卸基础理论普及,提高业务素质和临场作战能力。
3.5.3.4、全员熟悉本区域建筑结构/水/电源/消防器材布局和位置;熟悉本区域物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
3.5.3.5、全队任何成员收到和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分钟内到达现场形成战斗力迅速展开救援,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在公安消防机构到来之前,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3.5.3.6、24H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工具齐全完好正常。
3.5.3.7、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应服从专业人员指挥,严禁盲目施救和非专业救援而导致其他事故伤害。
3.5.3.8、建立健全动力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变更8H内完成修订更新,每月开展1次应急演练。
3.5.4、集团安全委员会应急救援保障责任:
3.5.4.1、编制、修订集团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整合升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政府备案。
3.5.4.2、组织和监督各级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各单位应急救援能力。
3.5.4.3、加强各类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和技术训练,抓好防卸基础理论普及,提高业务素质和临场作战能力。
3.5.4.4、负责协调和调配各职能/单位的有效救援力量。
3.5.4.5、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主导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报告。
3.5.4.6、24H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工具齐全,完好正常。
3.5.4.7、依法组织重大隐患的预防,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作。
3.5.4.8、组织执行国家政府部门、集团各项应急救援指示精神。
排版 | 135编辑器
文案 | 安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