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启用广宁县3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关于启用广宁县3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宁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位于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与南东四路交汇路口的3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
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8日
3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地点公示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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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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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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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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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与南东四路交汇路口(东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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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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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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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与南东四路交汇路口(西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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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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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与南东四路交汇路口(南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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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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