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小编带您一起回顾一下2019年度与发票有关的几大热点问题,请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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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三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
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尽快研究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温馨提醒
关于查验发票信息真伪,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开票日期,输入开票金额及验证码,进行查验。
Bye~
来源:北京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