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范围
鉴定站将在本批次准考证生成后,在本批次考生名单中按比例随机抽选核查对象,其中补考考生不纳入此次抽检范围。
二、事先通知抽检对象
鉴定站事先通过鉴定站专线电话(02889133917仅呼出不接听)或短信提醒方式,通知确定的抽检对象,告知核查内容和应携带的资料;考生若有疑问可通过鉴定站咨询专线电话(02889133916)详询。
三、备检资料要求
抽检对象应按通知要求,于考试当日携带报名资料原件配合现场复核,若资料原件遗失,应提前联系有关单位补办或开具有效证明。
凡发现提供虚假承诺、伪造证明材料或通过其他非正当途径报考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请正在排名待考的相关考生留意鉴定站电话与短信,携带好报名资料去现场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