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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贤
纳
士
▼▼▼

目‖标‖任‖务
标‖准‖条‖件
工‖作‖程‖序
●结合我院学科建设需要,由用人单位申报、院人事处组织评议,确定引进人才的学科领域,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政‖策‖支‖持
领军人才:院提供科研启动费500~1000万元;聘期内每年给予领军人才40万元岗位津贴,执行期5年;提供130m2以上住房一套或200万元安家费用于购买住房,在院工作满10年归个人所有。
学科带头人:院提供科研启动费200~400万元;聘期内每年给予学科带头人20万元岗位津贴,执行期5年;提供100m2以上住房一套或100万元安家费用于购买住房,在院工作满10年归个人所有。
创新团队:院提供科研启动费200~500万元,依据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的业绩确定对个人的支持力度。
青年拔尖人才:院提供科研启动费50~150万元与不高于50万元安家费。
优秀博士毕业生:院给予0.1万元/月津贴补助,执行期5年,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对于特殊人才,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法确定支持力度,特殊人才、特殊支持。
考‖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