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同欧洲,接轨国际,形成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
本课题组已经与中国工程院、德国工程科学院、瑞典皇家工程院、荷兰工程院等国际知名权威研究机构达成合作共识,加强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合作。
在中欧城镇化协同发展的平台上,实现智能城市评价体系的相互借鉴与学习,建设在中国和欧洲都具有权威性、获得广泛认同的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
同时,通过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在中国和欧洲各地多背景下的评价实践,促进本评价指标体系的不断发展与进化。
2.联合亚洲与美洲,开展与专业院校机构的学术合作
同步推进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美洲国家之间的合作,特别加强与韩国、新加坡、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在学术上的交流,建立长期交流互访与定期会晤机制,构建覆盖全球的智能城市发展网络,吸纳专业人才以支撑智能城市评价体系的进一步提升与完善,促进智能城市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3.尽快发布新版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年度更新与报告机制,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课题组的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成果作为试验版本,在已有试验试行城市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与完善,形成包括“评价体系”“评价更新机制”“评价推进策略”在内的后续成果,尽快发布新版《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并形成针对参评城市和备选参评城市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推进和指导建议。
越来越多的城市提出申报智能城市并进行评价,可以不断促进评价指标体系的更新和完善。
将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和目标城市群的整体发展水平作为指标修正和更新的依据,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4.实时吸纳,动态评价,对全部已宣布智能化的城市进行跟踪与诊断
建立全国智能城市数据总库,对所有公布建设目标为智能城市的城市地区进行全面覆盖,实时网罗新增的城市地区,建立非智能城市的预警机制,对总库内的所有城市进行动态跟踪评价,包括独立单体评价与群落总体评价,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发布动态实时的智能城市排行榜,提出对城市智能建设的诊断建议,增强评价指标体系的工具性和普适性,为评价指标体系的不断改进积累基础信息与实践经验。
5.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合作,推进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落实推广与反馈提升
在参与本评价指标体系测评的城市的基础上,强化与地方政府的互动,达成落实推广协议,共同构建地方政府与专业评价机构的常态交流机制,建立更加频繁、稳定的评价体系机制。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测评,发现和指导各地智能城市建设的弱项和不足,及时对城市实施政策进行修正和调整。
同时,通过地方政府推广使用评价指标体系,使智能城市的评价获得更为可靠的数据来源,获得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反馈和整体提升。
6.搭建市民评价网络平台,获得百姓真实反响,实现监督效应,形成自下而上的全民参与
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需要来之于民,也需要真正服务于民,强调来自市民的真实感受,形成针对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的反馈机制,网络公示评价指标体系计算方式以及排行结果,搭建专业分析机构与市民的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和网络监督渠道。
充分吸纳民意,形成对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
与此同时,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广,加强智能城市理念的宣传,提升公众对智能城市的认知与判断,提升居民的智能化素质。
专业测评机构还可以参考公众参与、民意反馈等信息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年度智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成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