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劲儿往一处使”的科研组织模式 “创新联合体”破解技术创新难题

“劲儿往一处使”的科研组织模式 “创新联合体”破解技术创新难题 中国科技信息
2023-06-27
3
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政府作为创新组织者发挥引导推动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的一种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


当前,我国产业发展中的“工程问题”“技术问题”及“科学问题”,尤其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都是由工业界、科技界和政府联合攻关共同解决的。那么,是否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能够将这些主体汇集在一起,从而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合作攻关呢?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组织形式便是“创新联合体”。作为近年来科技产业界的高频词,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政府作为创新组织者发挥引导推动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的一种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



自从2018年7月中央财经委会议提出建立创新联合体以来,一些部门和地方开展了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几天前,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强调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建立更多的创新联合体,加大重点技术布局和全链条融合创新力度,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全链条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可以看出,“创新联合体”已经成为了科技产业界发展的一大趋势。那么,创新联合体究竟该如何建?如何管?如何运作?发展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今天,请跟随《中国科技信息》的脚步一起来了解。


多主体联合技术攻关的组织模式



创新联合体,不妨拆开来看:创新,是指科技创新;联合,是主体之间的关系;体,则是指一种组织形式。一些关于“创新联合体”的讨论认为,创新联合体是一种泛指,泛指各种科技创新的联合形式。而从前述政策文件和法律条文来看,“创新联合体”显然是一个专有名词。那么,它有没有精确的定义?

结合2021年版《科技进步法》和《建议》中的表述,可以确定“创新联合体”是多主体联合攻关的一种组织模式。联合攻关是科研和创新活动中常见的组织模式。


综合来看,就是指在政府鼓励下,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创新体内部由协议各方认可的章程和制度来约束各参与方的行为。创新联合体能够为企业进行跨界合作、创新生产模式提供新知识,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简言之,创新联合体是以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的其他创新主体组建而成的产学研组织。各创新主体以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基本准则,为共同完成重大科技项目进行分工协作。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建立创新联合体首先要明确功能定位



在“创新联合体”这个概念备受关注之前,“产学研合作”“产业战略联盟”等概念也曾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但是,正如前文所阐述的,“创新联合体”与其他概念不同,强调企业作为出题者,各参与主体投入创新资源并共同建立互利共赢合作机制的创新组织形式。

而创新联合体的建立,明确功能定位是第一位的,可总结为两个“分不开”:一是创新联合体的功能定位与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分不开。各省建立创新联合体,都在集中攻关一个方向,即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技术;二是创新联合体的功能定位与各省的发展战略分不开。因各省的实际状况不同,技术攻关领域不同,所以创新联合体的主攻方向也是不同的。



当前,国内各地的创新联合体处于筹划和初期运行阶段,积极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牵头主体多数为行业内领军企业,如北京生物种业创新联合体;也有研究院或高校牵头的创新联合体,例如江西省中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此外,还存在企业与院校、企业与研究院共同组织的现象,如上海电子化学品创新联合体。


在运营模式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可以由企业、院校等参与者派遣成员共同组建攻坚团队,负责关键技术研究,通过驻企驻校、挂职工作、分内分外等方式解决人员融合问题;二是可采用“企业+联盟”或企业主体形式,依托实体化公司运营,将创新资源投入企业,由企业带领推动行业、产业发展。

创新形式、发挥优势 实现“有组织的科研”



其实,“创新联合体“并非是一个新的概念。自从2018年7月中央财经委会议提出以来,一些部门和地方开展了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众人拾柴火焰高,但是如果组织内的主体没有实现“劲儿往一处使”,那么“创新联合体”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当前,“创新联合体”发展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于创新联合体使命和定位认识不同、对于“体系化”的理解和组织方式存在不同看法、组建方式做法不一,以及如何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不明确等方面。那么,又该如何规避这些可能遇到的问题呢?


首先,创新联合体要区别于已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构。国家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已建立了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等战略科技力量以及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中心,因此创新联合体应弥补已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系的不足。


其次,创新联合体是新型举国体制的一种重要探索,应更好彰显“有为政府”的力量。过去一些产业共性技术领域普遍存在研发力量分散、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成为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脖子”的主要症结。为此,在若干战略性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必须强化“有为政府”作用,开展“有组织的科研”。


再次,创新联合体建设应创新组织方式。创新联合体采取“实体化”还是“虚拟化”联合方式、“同业联合”还是“上下游联合”是亟须重视的突出问题。实际上,联合方式的关键不在于“虚”还是“实”,而在于能否建立有效平衡各创新主体利益的连接方式,从而充分发挥各方优势。


最后,亟须改进和创新传统创新联合体的组织机制,支持龙头企业承担科技创新“出题者”“答题者”和“应用者”的相关职责。龙头企业在整合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的过程中,通过各种长期契约安排、股权安排和彼此间的默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创新攻关团队,能够大大缩短市场需求和基础研究之间的链条,提升重大研究成果和创新技术进行商业化运用的效率。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
《中国科技信息》杂志社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内容转载请联系微信:zkxxx1999
在线投稿平台:www.cnkjxx.com
投稿电话:010-68003059
寻求报道、内容合作,请联系微信:15811564659
杂志收录情况:《中国知网》《中国期刊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科协、中国图书馆学会(解读科学发展观推荐书目)》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科技信息
主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国内统一刊号:CN11-2739/N 国际标准标号:ISSN1001-8972 服务定位:媒体引领,元宇宙传播,协同创新,科技、金融、品牌一体化赋能者。 T:010-68003056/7/8
内容 1620
粉丝 0
中国科技信息 主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国内统一刊号:CN11-2739/N 国际标准标号:ISSN1001-8972 服务定位:媒体引领,元宇宙传播,协同创新,科技、金融、品牌一体化赋能者。 T:010-68003056/7/8
总阅读2.3k
粉丝0
内容1.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