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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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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查看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我校汇算清缴时间:2021年4月21日-5月10日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税务局的工作安排,我校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将于2021年4月21日正式开始

作为纳税人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终于可以申领期盼已久的退税大礼包,享受个税改革红利了!


01

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2019年新修订的税法规定,个人收入中的工薪、劳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合并成个人综合所得,按年合并综合征税。年度结束后,需要将这些收入合并计算实际应缴个税,并和平时预缴的个税做比较。


如果平时预缴个税多了,税务局就应该给我们退税;如果预缴少了,我们就需要补税,这个过程就是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02

我需要做汇算清缴吗?


一般来讲,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做汇算清缴。下面结合学校师生的收入特点,来看看哪些人是需要汇算的:


➤  学生收入主要来自于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取得的劳酬性应税收入,以及一些免税的奖助学金。汇算清缴的要求如下:

学生

个人情况




是否需要汇算      

 ❏ 是否有劳酬性应税收入


 ❏ 是否已预扣预缴过个税


 ❏ 本人是否想申请退税


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在校学生,是需要做汇算清缴的。非全日制学生以及2020年在校但目前已经毕业的学生,需要结合2020年当年工作取得的收入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  教职工收入主要来自于学校发放的工资薪酬,以及在校外兼职取得的各种劳酬、稿酬等。汇算清缴的要求如下:

教职工

个人情况

                               

是否需要汇算

❏ 在校外有讲课、咨询等兼职收入


❏ 2020年学校新入职教职工


❏ 有扣除项目未申报或未足额申报


❏ 有公益捐赠、可抵税保险未申报


❏ 需补税但年收入低于12万元


❏ 补税金额低于400元


❏ 已预缴个税同应缴个税一致


❏ 本人想申请退税处理


上面各个情况需单独或者多个同时考虑,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需要汇算。其中,年收入是指年度综合所得,不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但个人也可以选择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综合所得试算。


➤  离退休人员收入主要是养老金及学校发放的少量补助,部分人员可能在校内外还有返聘兼职收入,汇算清缴要求如下:

离退休人员

个人情况

   是否需要汇算

❏ 只有养老金及学校发放的少量补助


❏ 有兼职收入且预缴过个税

有兼职收入的离退休人员,需要参照在职教职工各种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03

办理方式


  申报方式:采取手机端或者电脑端自行申报方式,有境外收入的个人可在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中申报办理。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年收入超过6万,标准申报:标准申报流程

年收入不超过6万,简易申报:简易申报流程



电脑WEB端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年收入超过6万,标准申报:标准申报流程

年收入不超过6万,简易申报:简易申报流程


➤  申报受理税务局选择:根据方便就近原则,学校师生汇算申报时,请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04

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变化


➤ 2019汇算清缴可补申报。如存在应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等情况,需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 申报表预填服务范围增加,如预填劳务报酬核对无误,无需手工新增或修改。


➤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请勿随意撤销。


➤ 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有境外收入的人员可直接在网页端申报。




在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勿随意点击“申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财务公众号回复功能,财务服务QQ群(232478423),财务服务微信群,办公电话:62332279,62334805。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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