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有一些关键信息需要特别关注。如果不能准确申报,可能会影响年度汇算的最终结果,也会影响到个人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信息包括个税汇缴地选择、酬金所得确认、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异议信息申诉等。请仔细阅读以下相关说明,确保年度汇算信息的准确性。
01
地点
汇缴地选择
年度汇算申报规定,个人应当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果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学校老师和离退休人员在年度汇算申报时,任职受雇单位一般默认为“北京科技大学”(如下图示)。如果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请自行任选其中一个作为汇缴地。


大部分在校学生没有任职受雇单位,请选择“经常居住地”为汇缴地(如下图示)。如果存在任职受雇单位信息,请确认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可以参考文末“异议申诉”部分。

02
酬金
劳酬和稿酬所得确认
按照标准流程办理年度汇算时,需要确认个人综合所得收入信息。其中工资薪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可以自动提取,但劳务报酬和稿费报酬收入,不能自动带入,需要申报人自行导入或补充填报。


如果2019年有劳酬或稿酬所得,请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所得”右侧的箭头,再点击页面右上角”新增“(如上图示),推荐选择”查询导入“方式,完善劳酬和稿酬所得信息。
对于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的人员,不管是查询导入还是手工填写,请如实进行选择填报。隐瞒或不实申报将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03
年奖
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
全年一次性奖金(简称年终奖)是个人综合所得中工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也可以单独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单独计税。
从多个单位获取多笔年终奖的人员,需要自行指定哪笔收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保证最多只能有一笔年终奖可以享受单独计税。



年终奖收入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请根据本人的年度收入情况,选择全部并入或者单独计税两种方式进行试算,看看哪种计税方式下,个人年度个税税负最低。个税年度汇算政策允许纳税人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04
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补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税前抵扣。
通过标准流程办理年度汇算的人员,如果在平时没有申报或者未足额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导致未享受相应的抵减,需要在年度汇算时补申报。符合条件且已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才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学校老师和学生们在办理年度汇算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大病医疗支出和继续教育支出。
(1)大病医疗支出是指个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存在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支出,请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查询可扣除金额,在年度汇算时统一填报。
(2)继续教育扣除包括在校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以及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其中学历(学位)教育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教育支出,每月按照400元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本人取得职业资格当年,按照每年3600元/年的标准扣除。
职业资格类型包括教师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法律职业资格等等,以个税APP里列举的信息为准。
注意:以上扣除不能重复申报,如果本人已经申报,请确认他人没有因为同样事由申报过。如:本人如果按照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抵减,本人父母则不能同时因同样事由按照子女教育扣除申报。
05
申诉
异议申诉
申诉是个人对税务系统中的个人相关信息存在异议,通过系统向税务机关发起的信息复核确认的功能。(注意:申诉不是申请退税,请务必谨慎操作。)
申诉条件:如果发现本人的任职受雇单位、收入纳税明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可以就不属实信息发起申诉。
申诉方法:(1)任职受雇信息不实申诉。在个税APP中的“个人中心”中打开“任职受雇信息”,打开有异议的单位信息,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如下图示)。根据自己是否曾经任职情况,在申诉类型中选择“曾经任职”或者“从未任职”,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即可发起申诉。

(2)收入纳税信息申诉。如果发现存在不实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在个税APP中的“服务”里打开“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度及所得类型。如对某笔收入明细有异议,可点击该笔收入,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右侧点击“申诉”提起申诉即可。

注意:需要对不属实的虚假纳税明细收入逐笔进行申诉后,对应的收入才会不计入本人的年度收入。如只申诉了被冒用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没有将对应的虚假纳税明细收入进行申诉,这部分的收入依然是会进入汇缴税款计算,可能导致个人承担不应当承担的税款。
申诉处理:个人发起的申诉,会直接推送给扣缴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属实,则申诉成功;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不属实,则推送至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将对扣缴单位调查核实后,进行反馈。

任职信息申诉成功后,该单位将不会出现在本人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收入纳税明细申诉成功后,申诉的收入记录将不计入年度汇算的总收入中。
如果申诉不成功,相关信息均会保留。提交申诉后,系统会通过消息提醒申诉处理进度情况。
申诉撤销:个人需对提交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调查后发现申诉情况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因误操作提起申诉,除申诉“被任职”(曾经在职)直接推送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外,其他申诉可在提起申诉后的次周一凌晨0点前登录个税APP“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选择单笔申诉记录,查看申诉详情,点击”撤销“申诉。
对于税务机关或扣缴单位已受理的异议申诉,不可撤销,请联系受理税务机关告知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理,以免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