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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小通系列】科研经费酬金发放指南

【财小通系列】科研经费酬金发放指南 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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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服务科研工作,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保障经费使用的合规、高效、安全,财务处特梳理了科研经费中酬金发放的关键点和常见注意事项。请各位老师和项目负责人知悉,共同维护良好的科研秩序。



酬金发放:项目审计重点关注内容





项目审计关注重点


各类科研项目,尤其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项目的审计中,酬金发放始终是重点核查内容,直接关系到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廉政风险防控。



1

发放对象合理合规

绩效支出: 仅限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组成员(需与任务书人员名单匹配)。不得支付给未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的无关人员。
劳务费: 仅限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



2

发放依据真实充分

酬金发放须有明确的实际科研工作内容,杜绝虚报工作量或虚构人员名单。

绩效支出应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挂钩。



3

预算支出严格关联

支出科目必须匹配预算,严格区分劳务费预算与绩效支出预算。




规范发放:把握两类人员发放要求





项目组成员酬金发放


项目组成员

发放项目

研绩效 /科研补贴

发放范围

直接参与项目实施与研究的项目组成员(需与任务书人员名单一致)。

发放条件

1.仅限项目预算中明确安排了人员绩效支出的经费,预算中未安排绩效支出额度的,不得发放;

2.纵向项目发放科研绩效,需附《绩效发放表》。






非项目组成员酬金发放


非项目组成员

发放项目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非编人员酬金等  

发放范围

主要用于支付实际参与项目具体工作的非项目组成员。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

发放条件

非项目组成员的酬金通常属于劳务费范畴,非项目组成员必须实际参与了科研项目中的具体工作,如数据收集、分析、调研、咨询等。

可支出预算

专家咨询费/劳务费

发放标准

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严格执行《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 号)规定,严禁超标准发放 。






提示:常见退单与审计问题






为避免酬金发放申请被退回或引发审计风险,请特别注意以下高频问题:


1.附件不全:纵向项目发放科研绩效未提供《绩效发放表》

2.混淆发放对象:给非项目组成员发放本应属于课题组成员的科研补贴或科研绩效

3.标准超标: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违反财科教〔2017〕128号文规定。

4.用途不清:使用纵向项目经费发放与本项目无关的专家咨询和评审费,如论文答辩评审等。

5.对象不符: 向在职在编教职工(含项目负责人)违规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6.依据不足: 酬金发放缺乏真实、充分的科研工作内容。



     规范酬金发放,是落实科研经费要求、遵守财经纪律、维护个人职业安全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和各位老师认真学习相关制度,确保每一笔酬金发放都经得起检验。让我们携手共建规范、透明、高效的科研财务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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