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法规的要求
案例研究
九号公司
客户/供应商间接持股合理性
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是对客户的股份支付
是否存在对小米的重大依赖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石头科技
入股价格是否公允,是否适用股份支付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是否在业务及技术等重大方面对小米存在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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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独立且完全自有。米家品牌和公司自有品牌面向不同的细分市场,公司完全自主拥有石头、小瓦等自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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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独立。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通过非小米渠道销售,2018年自有品牌通过非小米渠道销售收入占自有品牌销售收入的比例约90%,公司对小米不构成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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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经营。小米通过天津金米持有发行人11.85%股权,除委派1名董事之外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因此小米对发行人没有控制权。公司在业务、机构、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小米具有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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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在自身发展及业务开拓方面已逐步加大米家产品之外的业务,自有品牌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与小米关联交易占比逐年降低,2018 年与小米关联交易占比已降低至约 50%。
结束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