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石财教 [2018]9号)规定,定于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16日期间受理专利申请资助,请各专利权人按时申报。
一、申报主体
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在本市的个人(省财政直管县除外),申请资助的专利归属我市。
二、申报范围
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三、 申报方式
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16日,登陆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jzkj.gov.cn)“办公大厅”—“专利资助申报系统”直接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无需提供纸件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2018年10月19日
(联系电话:85658504 联系人:李晶莹 牛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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