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其中对跨国公司外债和境外放款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第一时间向企业宣贯此项政策,宝钢股份作为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的首批试点企业之一,在外管局的政策指导和合作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的支持下,企业积极响应提交变更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根据公司提交的材料迅速完成备案,成为新政下获得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通知书的首单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境内外资金一体化管理,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打下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