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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涉税减免汇总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涉税减免汇总 上海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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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百旺金穗云


不少企业和老板都知道聘用残疾人能够享受税收优惠,但到底都能享受什么优惠,能够享受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残疾人保障金

根据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规定:

1、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具体申报缴纳时间,各地税局各有不同。

如:A公司2021年共有职工70人,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0万元/年,残疾人职工有1名,年工资6万元/年,那么A公司2022年应缴纳残疾人保障金=(70×1.5%-1)×10×50%=0.25万元

提醒:安置残疾人的企业需要向当地残联部门进行备案年审,否则无法享受减免优惠。

  


二、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同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如:以上A公司2021年残疾人职工有1名,年工资6万元/年,所以A公司在2021年所得税汇算时,除了实际发生的1名残疾人职工工资6万元外,还可以加计扣除残疾人职工工资6万元。

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
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政策指出: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提醒: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下列4个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政策指出: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拓展
残疾人员本人税收减免政策

1、限额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年应纳税额在6000元以下的,减征100%;6000元以上的,定额减征6000元(综合所得项目、经营所得项目均适用)。
提醒:纳税人年度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选择一个所得类别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两类所得不重复享受;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2、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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