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提示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提示2】需要注意的是,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子:中国居民杨某,2023年入职甲公司,2025年前3个月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甲公司为其代扣代缴的“三险一金”4500元,每月按规定享受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10月份杨某分别取得劳务报酬和稿酬30000元和20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假设2025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
(1)计算1-3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2)计算全年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
(4)计算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
(5)计算本讲中杨某2025年年终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答案解析』
(1)1-3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2)全年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税额=(30000×12-5000×12-4500×12-2000×12)×20%-16920=27480(元)。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30000×(1-20%)=2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0×30%-2000=5200(元)。
(4)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70%=20000×(1-20%)×70%=112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11200×20%=2240(元)。
(5)全年收入额=30000×12+30000×(1-20%)+20000×(1-20%)×70%=395200(元)。
全年减除费用60000元。
专项扣除=4500×12=54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12=24000(元)。
扣除项合计=60000+54000+24000=138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395200-138000=25720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57200×20%-16920=34520(元)。
汇算清缴应补交税额=34520-27480-5200-2240=-400(元),应申请退税400元。
提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的差异性总结:
1.收入额计算方法:年度汇算清缴时定率减除;预扣预缴时定率或定额减除。
2.适用税率/预扣率: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预扣预缴适用预扣率。
3.可扣除的项目:年度汇算清缴时“四项所得”合计收入额可扣除的项目包括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而“三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不扣除上述费用。
你都会算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