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
案例:生产企业2023年2月10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2023年3月10日发货,3月15日收款,生产企业按约定发货,5月5日收到货款,未开具发票。则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2023年3月1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特例: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因此,只收取差价的可以按差价确定销售额。)
案例: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金银首饰,向顾客收取差价款35万元,已知旧款金银首饰回收折价15万元。该金店当月应计算销项税额35/1.13*0.13=4.03万元。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批电视,开出普通发票,并注明已扣除电视机折价34万元,实际收到货款200万元(含税)。该商场当月应计算销项税额(200+34)/1.13*0.13=26.92万元。
实务操作:还本销售是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增值税处理: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还本支出。还本支出应该计入财务费用或者销售费用中。
案例:某企业生产销售甲产品,每件制造成本1000元,市场上同类商品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500元/件。2023年6月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甲产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800元/件,5年后全额一次还本。
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20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4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
如果是以筹资为目的用于投资,补充运营资金,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023年预提还本支出
借:财务费用-还本支出23730
贷:其他应付款-还本支出23730
本质上要区别于无偿赠送。
销售额怎么确定?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发票怎么开?
将主要销售品和赠品按照市场价格分别填列两栏,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赠品的市场价格开具折扣额(负数)。
案例:比如某商场(一般纳税人)销售一件价值2000元的西装,赠送一条200元的领带。
西装领带的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000÷(1+13%)=1770元和200÷(1+13%)=177元。
西装应确认的收入:1770/(1770+177)*(2000/1.13)=1609.01
领带应确认的收入:177/(1770+177)*(2000/1.13)=160.90
借:银行存款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西装1609.01
主营业务收入——领带16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09
以上是增值税特殊销售的征税处理,您了解了吗?关注我,带您了解更多的财税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