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寒假临近尾声,我们家小朋友小学快要开学了~在和孩子妈妈讨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发现2020年我和配偶两人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都选择了100%的扣除比例,现在该怎么办呢?
您好,如果您发现以往年度的信息填报存在超额填报情形时,比如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时,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婚后购房夫妻双方均按照100%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同一被赡养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等等,请您及时与共同填报人协商,由一方或多方修改(作废)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对应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以子女教育为例,看看具体如何操作↓
一、查询是否填报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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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办&查”——“专项附加扣除”进入功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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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项附加扣除界面中,通过下方下拉菜单选择想要查询填报信息的年度,带出填报信息后点击进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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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报详情界面中,可以在【设置扣除比例】中查看到此前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比例,您可以通过夫妻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是否超过100%来判断是否为超额扣除。
二、发现填报有误,这样进行修改
点击下方的修改按钮,选择【修改设置扣除比例】进入修改界面。
点击【本人扣除比例】,根据您需要调整的扣除方式进行选择,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完成。
三、修改填报信息后,更正往年的汇算清缴
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废后,如涉及以前年度汇算数据更正,系统会弹出更正年度汇算的提示,点击“去查看”,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点击选择对应年度。
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按钮,进入“标准申报”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直至出现“提示”,点击【继续】完成申报,如因前期误填报导致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同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如您在更正完成后提示需要补缴税款请及时缴纳,避免因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