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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谣言,很多都与农产品有关,这“黑锅”已经让农民背了不少。消费者吃不吃,直接影响农产品卖不卖的出去。就像前年刷爆微信朋友圈的“吃草莓致癌”,让草莓身价暴跌,北京种植户的损失高达千万元。就在前天,“蒙阴蜜桃喷洒防腐剂”造谣者又被刑拘……面对农产品谣言,智库君真是痛心疾首。
自“山东农业科技智库”公号上线以来,已多次辟谣: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谣言曝光,这些东西放心吃吧;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谣言占45%,到底还敢好好吃顿饭吗?(点击查看)令人欣慰的是,日前,10部委终于联合放大招了!

小编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很多人一不小心信了谣言,还是因为对所说的事情不了解。而主动公开,可以帮助公众了解更多正确的信息。《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农业、卫生计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新闻媒体、网站要以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信息为依据,及时准确客观做好涉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
抵制谣言,媒体要负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新闻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涉食品安全新闻的内容和导向管理,积极营造抵制食品谣言的社会舆论环境。
互联网尤其是食品谣言的“重灾区”。《通知》要求,网站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把关,凡经权威部门认定的食品谣言,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及时清查发布食品谣言信息的相关平台账号,对违规内容和评论一律不予通过,对严重违规的账号要严肃查处。
所以,如果你在微信、微博上发现了食品谣言,也可以通过“举报”等操作,对该文章或账号进行举报。

《通知》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食品安全谣言,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识别、抓取和整理,采取截图、截屏、保存视频和链接地址等方式留存证据,追踪信源,对谣言制造者及时依法组织查处。
那些肆意发布谣言的人可注意了,再乱散播不实消息,严重的可能获刑!
《通知》要求,各级网信、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运营者加强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时采取警示、停止传输、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严惩食品安全谣言的传播者。
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谣言涉及的技术判定、检验检测等工作。要指导受到谣言侵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收集、保存谣言侵权证据,依法追究谣言侵权方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对类似谣言、季节性谣言,提高识别、判定的工作效率。

(来源:综合整理自新华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食品安全】谣言伤农!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谣言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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