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业联盟模式开创智慧政府建设的新局面,积极推进标准规范、应用商店、交易规则等联盟要素的落实,充分利用产业联盟模式的优势解决目前智慧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软件产业及产业链的形成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真正实现智慧政府系统的有序建设和高效运营。
1 引入标准规范及商业规则
为了解决智慧政府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智慧政府系统的有序建设及高效应用,联盟除在借鉴国内外成功联盟的经验外,还应具备两个特点:
1.1 引入统一开放技术标准
倡导开放标准在软件产业的广泛引用,实现软件行业的服务特性由复杂变简单,由不可控变成可控,使不成熟的业态走向成熟业态。
核心突破是使软件领域的协作变成“简单可交易”,这种协作创新必然为应用软件产业领域的供应链服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引入透明商业规则,提供软件产品交易服务
进行App store模式研究,确定应用软件服务应用软件联盟利益关系及服务模式,并进行开放标准及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从而促进形成具有自主创新特征的应用软件产业链。

应用软件产业链
联盟模式基于开放技术标准和透明商业规则:
一方面可以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分散建设模式带来的共享互联困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目前软件企业普遍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发展困难等问题,促进软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2 联盟机制与智慧政府建设及产业
2.1 联盟机制解决分散建设带来的问题
目前地方政府主流的分散建设模式是从用户需求开始,到项目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含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实施、维护等过程),一旦需求变更,又要循环项目的整个过程,这种信息化建设模式存在诸多问题,由于每个软件开发服务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产品是私有的,用户容易被厂家绑定,更换软件服务商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巨大。
引入联盟机制后,在后续的智慧政府系统建设中,推广开放标准策略,在项目的立项之初,招标之前,就明确开放标准在信息化工程项目中的基础地位,这样就要求每个软件开发服务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产品是符合开放标准的。用户不依赖任何单一软件厂商,更换厂商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低;
用户可方便得到满足多样性需求的解决方案和产品。联盟机制为用户及企业构建安全、诚信与公平的桥梁。

联盟机制为用户及企业构建安全、诚信与公平的桥梁
2.2 联盟机制促进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智慧政府建设吸引了大批企业参与,已然形成了规模化的市场,并且在不断地扩大。
因此,利用联盟机制解决目前软件企业存在的问题,促进软件产业及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很有必要。
健康、有序的产业和产业链的形成能进一步支持智慧政府的建设,满足政府用户的多样化需求,真正实现智慧政府系统的有序建设和高效运营。
我国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在解决社会应用软件服务方面的市场规模在持续扩大。
未来几年,我国基于电子政务所解决社会化应用软件服务方面仍将持续平稳增长,年均增长率将保持在15%以上。
随着我国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不断加强,电子政务是重要抓手。
特别是十四五将信息化列为“新基建”之一,意味着信息化将成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核心力量之一。
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预计未来5年内,数字政务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
1.应用软件领域软件企业的自身生存模式存在严重缺陷
虽然我国软件产业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在全球软件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软件产业的结构布局并不合理,据专家估计,中国的软件市场份额中,65%被跨国企业垄断,国内软件企业只占有35%的份额。
同时,应用软件领域软件企业的自身生存模式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在:
(1)分散建设的模式导致软件应用的条块问题严重,横纵结合度差,一是条块分割,条与块不结合;二是条条分割,条与条不共享。
(2)软件工业化水平低,软件企业之间集群少、协作少、同质化、低水平且竞争现象严重。
(3)我国现有软件的市场化服务尚不完善,需要着重解决产业化、规模化的问题。
(4)我国应用软件领域的产业链尚未形成,系统之间的整合难度大,缺乏整体的产业链服务。
2.基于开放标准的产业联盟的机制促进软件产业及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在“智慧政府”的建设中引入基于开放标准的产业联盟的机制,可以很好地解决以上问题,促进软件产业及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1)大力发展基于开放标准的产业联盟,可逐步改变我国软件企业的生存模式。
我国的软件企业成长过程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软件企业的成长过程有明显不同。
西方发达国家的软件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在国际软件产业化分工的基础之上定位,对企业的核心价值有明确的判断,其成长过程通常伴随着风险资金或创业资金,我国的软件企业成立之初普遍是基于某个软件工程项目,成长过程通常是靠项目资金滚动,达到很高的规模后,才可能有外部资金注入,这种项目驱动模式决定了软件企业的基本命运:
企业要把精力分散到不同项目的咨询、技术、市场、开发、实施、维护等软件工程全过程中,企业难以形成核心价值;客户来源是关系驱动,难以形成规模;人力成本随业务规模增长成线性增长,赢利模式差;
同质化现象严重,容易陷入恶性竞争。
(2)大力发展基于开放标准的产业联盟,可使软件企业向价值驱动模式转变。
企业可以以开放标准为基础,确定企业发展定位;
企业可集中有限的精力发展其核心价值,创新速度快;
企业争取客户来源是靠核心价值的价廉物美,容易形成规模;企业的人力成本不随业务规模增长成线性增长,赢利模式好;
企业之间容易形成产业链条,在健康环境下公平、公开竞争。
(3)大力发展基于开放标准的产业联盟,对改善我国软件产业格局、促进企业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软件人才就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大力发展开放标准,可快速促进软件开发商的业务转型,每个软件企业可明确定位自己的核心价值和自己在软件产业链中的位置,同时,基于开放标准可降低软件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鼓励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持续生存能力,由此可带动大批量软件人才就业。
基于开放标准,不仅能加快软件产业的工业化进程,同时能够加快软件产业集群效应,充分利用市场利益机制,汇聚软件企业,激发全国各地的软件产业园区的功能,发掘政府先期投入的价值。
目前,参与应用软件系统建设的厂商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各厂商“术业有专攻”。
依托联盟及标准,能够完善应用软件集群服务产业链,在开放和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实现在应用集成平台上的多厂商联合建设、博采众长、多样化发展,使各软件企业能够共同赢利、共同发展。
多方努力、促使应用软件市场走向平台化和开放化,是解决应用软件向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最优方案。
2.3 联盟机制实现产业及产业链的落地
基于技术标准可以实现多厂商联合建设、博采众长、多样化发展,而透明的商业规则以及简单可交易的平台,才能吸引厂商实现交易,完成智慧政府建设的市场行为,使产业和产业链真正的落地。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应用商店及交易服务平台的研究报告显示,针对中国应用商店发展现状及趋势作出深入探讨,内容涉及产业链、市场环境、商业模式、支付模式、广告平台、市场及用户规模、开发者及用户分析,并对应用商店发展趋势、关键影响因素、本地化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其他第三方非营利机构对应用商店及产品交易服务平台的研究也发现,2020年上半年中国基于数字化的产品交易行业突飞猛进。
联盟化、企业化的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应用呈全流程上升趋势。
近几年,在国际基于网络的产品交易领域,先后崛起的交易平台包括苹果软件应用商店(App Store)、诺基亚软件应用商店(Ovi Store)、微软软件应用商店(Windows Marketplace)、谷歌软件应用商店Android Market、LG软件应用商店(LG Application Store)、黑莓软件应用商店(BB App World)等平台。
在我国,基于网络的产品交易领域,即B2B领域,这些年也先后崛起了多个交易平台,如中关村在线、淘宝网、阿里巴巴、慧聪网、中国制造、生意宝、华强电子网、机客手机应用商店、中国移动软件应用商店、中国联通软件应用商店、中国电信软件应用商店、历趣手机应用商店等平台,这些交易平台均为促合企业与企业之间产生商业行为(交易)的互联网交易平台。
而目前,在我国基于应用软件服务应用软件的联盟性质交易平台还处于空白,国内领先的软件产品交易服务平台也是联盟,也是促进应用软件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因此形成软件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区别于商业协会规则不明确、不透彻的状况,也是联盟的特点之一,可以切实的促进产业化的落地,支撑智慧政府的建设。

应用商店及产品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