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减征对象: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
减征力度:减半征收
计算方式:不含税销售额×10%×50%
示例:
甲某于2022年6月5日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2.0升排量的5座家用乘用车,已支付包含增值税的购车费用25万元,并取得了由该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250000÷(1+13%)=221238.94元
原本应交车辆购置税:221238.94×10%=22123.89元
减半征收后应交车辆购置税:22123.89×50%=11061.95元
提示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可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上查看。
提示2:购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开具日期为准。
带申报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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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符合减半征收政策要求的车辆,系统会自动识别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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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登录手机端电子税务局,如:图1、图2,选择个人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