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告。


1、上报汇总
注:近期开票软件升级后,上报汇总界面功能模块做了更改,针对新老界面操作做了如下指引。
操作流程:【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月初打开软件,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下,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1.2、V2.0.34版开票软件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月初打开软件,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下,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通过E-tax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请纳税人注意每个税种申报完毕后,都需要检查是否申报成功。

操作流程:【报税处理】-【状态查询】-监控管理信息列表,查看各发票种类“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至2020年3月16日。


1. 申报、报税延长时限?
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依法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对特殊地区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能会有适当延长(具体情况需咨询本地税务机关。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一步延期)。
2. 上报汇总提示:服务器返回为空或网络通讯异常?

答:本机网络连接正常情况下,点击【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参数设置】-点击“网络配置”选项卡-查看服务器地址(以上海为例):skfp.shanghai.chinatax.gov.cn 和端口号:443。配置完成,点击【测试连接】,显示连接成功-点击【确定】,点击【手工上传发票明细】,将软件中未上传的发票进行上传,提示为0张之后,点击【上报汇总】即可。
3. 反写提示:税控盘监控信息写盘失败:时钟校准因子失效,重新报税(09d118)?

答:点击【确定】,退出网上抄报的界面,重新登录进入网上抄报界面查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个月中旬,如果是,表示已经抄报成功,不需要再重复点击【反写】。如果没有更新,需要重新点击【上报汇总】,然后点击【反写】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