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都知道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账务处理较为简单,直接按照票面不含税金额确认收入,申报增值税即可,那么选择差额征税时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申报增值税呢?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征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某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份179647.4万元(含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178107.4万元,开具的收入发票如下: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79647.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1092.76(179647.4/(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554.64(179647.4/(1+5%)*5%)
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9626.09(178107.4/(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481.31(178107.4/(1+5%)*5%)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 178107.4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73.33(8554.64-8481.31)
贷:银行存款 73.3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以上便是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时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