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务大数据应用方法与实践》
相关政策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
积极推进政府内部信息交换共享。
建立健全政府大数据采集制度。
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
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建设和分类管理。
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
2015年8月底,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
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宏观调控科学化,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促进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
实施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提出运用大数据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精细化管理与清洗比对,智能化分析与深度挖掘,推动数据引进和数据开放。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提出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
推进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设施共建,提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促进共享,推进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推动开放,加快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
强化协同,推进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建设;
构建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全国大普查;
完善标准,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
一体化服务,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
上下联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
2018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
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整合省级各部门信息建设资金资源和管理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管理机构,加快实现全省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汇聚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数据,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全国政务服务态势分析,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
国外经验
2013年8月,澳大利亚财政部下属的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了《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旨在推动澳大利亚政府采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来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由如下六个部分组成:
(1)序言;
(2)引言:什么是大数据;作为一种资产的数据;隐私;安全;数据管理;
(3)机会和效益:服务提供;政策制定;统计资料;商业和经济机会;技能;生产效益;
(4)愿景:展望未来;
(5)大数据原则;
(6)行动。
在“愿景”部分,《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提出,澳大利亚政府将采用大数据分析来加强现有服务,提供新的服务,以及提供更好的政策建议,同时注重最佳的隐私保护并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通信技术(ICT)投资。
澳大利亚政府将力争在采用大数据分析提高行政效率、开展公共部门合作和创新方面成为一个世界级领导者。
这个愿景支持以下能力:
加强服务;新的服务和商业合作机会;改进的政策制定;隐私保护;充分利用政府在信息通信技术方面的投资。
在“大数据原则”部分,《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提出了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的六大原则:
数据是一种国家资产;通过设计保护隐私;数据完整、程序透明;共享技能、资源和能力;与产业界和学术界合作;促进数据公开。
在“行动”部分,《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提出了以下六大行动计划。
(1)制定大数据最佳实践指南。
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的大数据工作组将与澳大利亚税务局下属的数据分析高级中心(Data Analytics Centre of Excellence,DACoE)一起合作制定最佳实践指南,该指南旨在改善政府机构在大数据分析方面的能力。
内容包括:
帮助政府机构识别在哪些方面大数据分析可以支持服务的改进,以及制定更好的政策;
为大数据分析计划提供必要的管理;
帮助政府机构识别高价值的数据集;
为政府机构使用第三方数据集以及第三方使用政府数据提供建议;
通过设计保护隐私;
促进隐私影响评估(PIA)、同行评审和质量保证程序;
利用云计算为政策和指南提供参考等。
(2)识别和报告大数据分析的障碍。
大数据工作组将与DACoE合作,找出政府机构有效利用大数据的障碍,包括技术、政策、法律技能、资源、组织和文化障碍等。
尽管不是所有的障碍问题都能解决,但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将发布一份详细阐述了这些障碍、可能的缓解措施以及补救战略和行动的报告。
(3)提高大数据分析技能和经验。
大数据工作组将与DACoE一起确定并支持一批大数据试点项目,包括利用大数据分析已有项目,以及由一些选定的政府机构主导的新的大数据项目。
这些试点项目将通过促进学习、创新和协作来加强大数据相关技能的开发。
此外,大数据工作组将与DACoE一起推广多种大数据分析专业技能,这些技能比传统的ICT教学内容更宽泛,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信息学和统计学、数学、社会经济学、商学、语言学和影响评估技能。
(4)制定数据分析指南。
大数据工作组将与DACoE一起制定数据分析指南。
该指南将侧重于大数据项目管理,并将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OAIC)在隐私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指南纳入其中。
该指南还包括有关NSS(国家统计服务中心)和交叉组合数据整合监督委员会(Cross Portfolio Data Integration Oversight Board)及其秘书处作用的信息。
该指南将NSS的《为统计研究目的服务的联邦数据集成高级原则》纳入其中,包括当实施涉及整合由联邦机构持有的数据的大数据项目时,联邦机构与秘书处打交道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此外,该指南还将为支持这些项目的一个透明审查程序开展潜力调查。
(5)建立信息资产登记注册系统。
大数据工作组将与DACoE一起制定一个帮助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机构建立专业信息资产登记系统的指南。
该信息资产登记系统将明确每个政府机构可以访问和重复利用哪些数据集。
这项行动建立在跨机构实施政府2.0的基础上,将有助于更好地管理由联邦机构持有的数据,并增加发布到澳大利亚政府数据网站的数据集数量。
本指南将充分利用现有文献资料,包括出版PSI(澳大利亚国际气动系统有限公司)的指南以及澳大利亚政府数据网站的相关工作文献。
(6)积极跟踪大数据分析技术进展。
由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支持的大数据工作组的成员将积极跟踪大数据分析技术进展,并呼吁产业界、研究机构和学术机构的专家为工作组提供大数据分析的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