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等可用于抵减税额增加可支配收入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
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
请在12月31日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抓紧时间确认!
以免明年不能及时享受个税优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所示: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填报信息:
1、2021年无变化的,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2、需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修改后点击“一键确认”。

如果您有如下情形,请务必注意在提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时及时变更:
1、需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的;
2、有被赡养老人在2020年去世的,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的;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5、有其他需要更改专项附加扣除申请的情况。
1、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教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2、没有及时申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扣税款怎么办?
教工在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修改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成功申报后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3、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
方式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由学校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方式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即不由学校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4、从外单位调入的老师,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在新入职教工收到工资的次月,学校会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
老师们可以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