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逐步实施,本月开始你的个税将会有大变化啦~
1.提高个税起征点
此次个税改革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2.级距调整
此次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级距进行调整,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扩大,25%税率的级距缩小,剩余三档税率的级距不变。通过新旧对比图可以直观地看出:
此次个税改革的主要影响就是降低了大部分人的应缴个税。我们选取了部分收入进行试算,让老师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出应纳税额的变化:
10月即将实施的个税新政在个税计算方法上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计算公式如下图所示:
简便计算
为了让老师们更便捷地计算个税,我们重新调整了微信公众号—财务工具下的薪酬计算器。
在新版的个税计算器中,我们增加了设定收入时间的功能。老师们可以通过选择获取收入的时间,来计算不同收入时点的个税差异。
1.校外人员劳酬
根据国家要求,十月一日起调整的只是工资薪金计税。教职工在校外取得的其他应税收入(如劳务报酬、稿酬等)仍按原税法计算缴纳税款。
2.专项附加扣除
从2019年1月1日起,才会开始执行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由于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我们在此无法更加详细的说明。等细则出台后,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为老师们详细解答。
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调整
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已按照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调整,因此缴存基数在上、下限的老师需要注意,在2018年10月工资中将按照新缴费基数扣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并补扣2018年5-9月的扣缴差额。
详情请关注人事处发布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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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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