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税务局工作安排,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分批分期、错峰办理的原则进行。我校师生的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5月31日。
因各种原因没能在该时间范围内申报的人员,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即可。(如截止时间延期,会另行通知)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范围包括:2019年度个人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收入申诉
在查询本人收入信息时,如发现存在疑问的收入记录,可以联系发放单位核实。如确实存在不实收入,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诉处理。
部分人员误将个人收入“申诉”功能当成“退税申报”功能,导致学校财务核实情况,并向税务局提供大量的书面说明材料,造成不必要的工作浪费。
对个人收入确实有疑问的老师和学生,请通过财务平台或者微信公众号查询核实,或者直接联系学校财务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62332279、62334805),切勿随意申诉。
如存在错误申诉,请务必在申诉日的下一周周一前自行撤诉,以免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信息。

外省市汇算
个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根据个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经常居住地,采取属地化组织开展的。
大部分学生没有任职受雇单位,采取的是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进行管理。对于户籍没有迁移到北京的学生,如果所在省市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自己能够进入汇算申报功能,可以进行申报操作。
在汇算清缴填报的时候,汇缴地请选择“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我校汇算清缴工作正式开始时,学校财务处将会发布详细的申报指南。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办理的,可以参考下面一些省市税务局公布的操作指南。
申报指南参考
1、广东税务:个税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引
2、浙江税务:个税APP年度汇算轻松办(申报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