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
财务平台全新升级开放,
对外业务开始正常办理。
快来看看今年有哪些变化和需要注意的事吧!
一、关于业务办理的调整
1、科研经费预借发票
2019年起,预开发票业务需在日常报销中填写报销单,不在借款业务内办理。
预借发票时间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两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对于同一位项目负责人,预借发票次数为3次,可以还旧借新。
2、借款权限管理
自2019年起,劳动合同制人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借款业务。
教工短期因公出国期间借款权限保持正常,出国前无需办理借款清理手续。
3、酬金收入计税
2019年起,劳务性所得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校外劳酬业务区分居民与非居民人员类型。
工资、薪金所得按年综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专项附加扣除
如有教工已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在1月发放的工资中未体现的(可通过公众号工资查询功能查看),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确认是否误勾选了“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如需学校代为办理预扣预缴的,请务必修改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5、财政专项资金
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尚未拨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报销暂时无法办理。(涉及的经费包括项目号为06、4开头的所有项目)
待专项资金到达后将另行通知。
二、关于报销票据及附件的要求
1、报销票据粘贴
2019年起报销单全面改版为A4样式,票据请平铺粘贴,请勿重叠或覆盖。(可使用票据粘贴单或单面废纸)
与A4纸大小相同的电子发票及其他文件无需粘贴,可直接附在报销单后。
2、报销附件要求
为实现凭证影像化,2019年起报销所附合同、审批表等附件请尽量使用A4大小的纸张。
同时需注意,所有的附件尽量不要双面打印。
三、关于办理时间的要求
1、2018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
2018年票据截止报销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请广大师生错峰办理,合理安排报销时间。
2、业务办理时间
综合考虑学校放假安排,1月份的教工工资酬金和学生奖助学金收单截止时间调整为1月18日(含),校外人员劳酬业务收单截止时间不变,仍为1月26日。
寒假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财务处正常对外服务。
四、关于功能的调整
1、2018年网报单据
因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账务系统全面升级,业务规则发生变化,2018年已提交未投递的网报单据已无法使用,如需办理入账请重新提交单据投递。
2、借款业务进一步细化
2019年财务平台借款业务进一步细化,新增押金质保金、人员酬金等内容。
3、新增经费入账模块
财务平台新增经费入账功能,除科研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请在平台提交网报单后办理入账。
特别提醒:年底报销高峰时段,财务平台访问量激增,如遇系统响应延迟,属正常现象,望各位师生予以谅解与支持。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通过QQ、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我们反馈。
文字:古月
审核:叶子
图片:网络

